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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门市红十字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募捐公告

江门市红十字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募捐公告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直和中省直单位,社会各界爱心单位、爱心人士: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上下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坚决防控肺炎疫情。当前,我市疫情防控任务艰巨,防疫工作面临医疗物资短缺等困难。病毒无情,人间有爱。抗击疫情,人人有责。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市红十字会现发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募捐行动,呼吁社会各界爱心单位、爱心人士积极行动起来,踊跃奉献爱心,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物资捐赠
  紧缺物资包括:医用N95口罩、医用外科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正压隔离衣、防护服、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防污染鞋套、红外线测温仪、其他防护救治物品等。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捐赠地址:江门市象山新村122号首层、二层(农林小学斜对面路口入)。   二、善款捐赠
  (一)人民币捐款
  账户名称:江门市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门分行
  账户:684757752122
  (二)微信捐款
  请使用微信客户端扫描右方二维码,选择“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项目:
  (备注:捐款时请注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三、捐赠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先生,0750-3270336,18688555383;
  容小姐,0750-3270327,13725987051;
  林先生,0750-3270327,13902581553;
  邓先生,0750-3270335,13422780099。   四、捐赠说明
  1.捐赠物资均需在保质期内,由正规企业生产,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包装完好无损。
  2.除定向捐赠外,我市接收的捐赠款物由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调配,重点保证收治医院和一线防控人员使用。
  3.定向捐赠按捐赠人意愿与相关需求方做好对接协调。
  4.本会所接受的捐赠款均不提取任何费用,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如对捐赠事项不明的,请咨询江门市红十字会。
  感谢社会各界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给予的关心和支持,市红十字会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竭力为广大爱心企业和人士做好服务工作,为抗击疫情作出贡献。让我们伸出援助之手,同舟共济、众志成城,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尽一份力。
江门市红十字会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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