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步应用中医药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 发文字号:黑卫医发〔2020〕5号
- 公布日期:2020.02.05
- 施行日期:2020.02.0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中医管理 疫情防控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步应用中医药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的通知
(黑卫医发[2020]5号 2020年2月5日)
关于同步应用中医药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