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寒假和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寒假和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银教发〔2021〕227号)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直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寒暑假工作的通知》(宁教基办〔2021〕26号)以及《银川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严格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疫指发〔2021〕46号)要求,为统筹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寒假和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格执行寒假放假时间规定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至2022年2月20日(星期日);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至2022年2月20日(星期日)。考虑到毕业复习考试,初三年级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至2022年2月20日(星期日);高三年级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至2022年2月20日(星期日)。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统一为2022年2月21日(星期一)。中小学寒假期间继续严格实行封闭管理,一律不得安排学生返校或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期间严禁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幼儿园寒假期间依家长申请可开设假期留园班,属地教育部门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需要加强监管,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 统筹抓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预防工作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封闭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把学校门卫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建立信息统计台账,分类精准掌握寒假期间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所有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要实现排查全覆盖,按照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信息统计组要求及时上报信息。持续加强健康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引导师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做好个人防护。通过沟通告知、宣传教育等方式提升师生接种意愿,做好加强免疫接种和3至11岁学生后续接种工作。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结合冬季常见呼吸道、肠道等传染病特征,加强学校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处置,鼓励师生接种流感疫苗,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风险。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和各类公用设施、物品的清洁消毒,加大高频接触使用部位消毒频次。 强化师生流动和聚集性活动管理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教育引导师生坚持“非必要不离宁”,倡导原地过节,春节期间非必要不流动,在工作、学习、生活地就地过节,确需出行的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元旦春节期间,文娱演出、体育赛事、教育考试、活动庆典和其他大型会议、论坛等集体类活动,实施严格的分级审批管理,能取消的取消,能延期的延期,能线上的线上。确实需要举办的,应缩小规模,按照“一活动一方案”,严格审批,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风险评估、完善防控预案。 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放假时间安排,结合学校教学进度,合理安排放假前教学计划,有序组织课程教学、期末复习、质量监测等工作,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按时完成。要将“双减”要求从学期延伸到假期,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会同市场监管、文旅、科技、卫健等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和督查巡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肃查处资质不合格、违规培训、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违背教育规律培训等问题机构;严格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倡导给学生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开学前,学校要组织教职工按时到岗,提前谋划新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与社区、家庭密切联系,及时将放假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推进家校共育,形成工作合力。班主任要通过各种形式定期对学生开展家访,及时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情况,引导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工作,指导学生自主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多读书、读好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增长知识,在愉悦身心的同时健康成长。 切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
放假前,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假期安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对校(园)舍建筑、设施设备、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主要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对贵重物品要集中保管,对不使用的房屋、设施设备要断电、断水,妥善管理。要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并通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提醒、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切实做好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冰面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银川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16日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