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皖医保秘〔2022〕25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属公立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要求,为更加有效应对疫情形势变化,降低大规模核酸检测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病毒检测和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公立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样检测价格不超过28元/人次;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价格不超过6元/人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规范及价格见附件。
  非公立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   二、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应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供群众自愿选择,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   三、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工作,加强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监管。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核酸检测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
  本通知自2022年4月3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

内容

计价

单位

价格

计价说明

CLBV5002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DNA,与标准品、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进行实时荧光扩增,进行定量分析,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包含试剂耗材等。

 

人次

不超过28元

 

CLBV5002a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

 

 

人次

不超过6元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