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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太原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管理的通知

太原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管理的通知
(并卫发[2007]70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是监测传染病疫情、预测传染病流行趋势,及时处置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前提和保障。2004年我市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启动了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网报工作,市卫生局还定期召开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通报会,对个别县(市、区)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截至2006年底我市网络直报工作始终在全省排列第一。但是,今年以来,我市网报质量呈现不同程度的滑坡现象,根据省卫生厅对2007年上半年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情况通报,太原市综合报告质量已降至全省第六位。为切实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避免网报质量工作继续滑坡,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了解和掌握网络直报工作质量,及时召开辖区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本区域内网报单位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定期进行传染病网络信息报告工作质量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基层工作。适时开展全市性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演练,不断提高各医疗卫生单位网络直报工作的及时性、灵敏性和准确性。   三、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网报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和责任心教育。要提高及时审核率,加强与医疗单位网报人员信息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从今年下半年起开展对网报单位报告质量综合分析工作,定期反馈至本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其强化督导管理提供依据。   四、为全面提高太原市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工作质量和各级政府共同参与管理意识。决定每半年向市县两级政府和卫生部门通报一次 “传染病监测网络信息报告工作质量评价”,以促进我市传染病网报信息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附:1、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2007年上半年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情况通报的通知(略)。
  2、太原市2007年上半年传染病监测网络信息报告工作质量评价(略)。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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