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进一步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党员参与疫情群防群控工作的九条措施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进一步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党员参与疫情群防群控工作的九条措施


  当前是疫情防控关键攻坚期,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党员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市委组织部结合实际,提出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党员就近就便参与疫情群防群控工作九条措施,具体如下:

  1.亮明党员身份。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在职党员以及暂未复工的两新组织党员、农村外出务工返乡的党员,结合“双报到”主动到所居住村(社区)报到,通过佩戴党员徽章等方式亮明党员身份,认领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2.参与设卡防控。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安排,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所在小区、自然村(屯)设卡防控,为出入人员测量体温、做好信息登记、督促戴好口罩,协助做好人员劝导、进出车辆检查、交通秩序维持等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岛”。   3.分片包干联户。服从统一调配,按照村(社区)疫情防控的分区划片和防控网格要求,牵头组建或主动加入党员先锋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队等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认领党员责任区、服务岗,通过分片包干、包楼联户等方式,配合做好群众联络服务。   4.参与疫情排查。采取电话通知、逐户走访等方式,对村(居)民和市场、商户、企业等进行网格化、地毯式摸排,特别是加大对重点地区的返邕人员、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排查,并做好登记造册、跟踪随访、健康监测和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输入、蔓延、输出。   5.整治环境卫生。到社区报到的党员,每日主动为小区门厅、楼道、电梯、楼梯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对门禁、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定时消毒,协助清理堆物堆料等。到农村报到的党员,及时协助开展畜禽关置点、垃圾堆放点及污水鱼塘等重点区域消毒,清理和焚烧各类垃圾等,营造卫生健康的居住环境。   6.宣传防疫知识。通过入户走访、发放传单、喇叭广播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居家观察、卫生防疫等各类提示要求,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和公共卫生习惯,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饮水、多通风,少串门、少走动,暂停走访亲友和聚会聚餐等集体活动。   7.弘扬社会正气。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正能量宣传,利用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媒介,向家人、亲友传递积极、正确、官方的防疫知识和正能量信息。不制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一切不利于疫情防抗防控的言行。目前居家观察或隔离治疗的党员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医学观察、医疗救治等相关工作,以实际行动在防控工作中作表率。   8.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引导身边群众正确看待疫情、科学应对疫情,提高群众疫情防控意识,帮助群众消除恐惧心理,稳定情绪。特别注重做好患病、进行医学观察或被采取隔离等措施人员的鼓励引导,通过电话、微信等有效方式,鼓励他们坚定信心,自觉配合观察和治疗。   9.提供志愿服务。协助做好密切接触人员、居家隔离群众的隔离观察工作,力所能及帮助做好物资采购、物品派发、交通协管、巡逻值守等工作,做好孤寡老人、儿童等群体的生活服务保障,为疫情防控第一线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贴心服务,免去后顾之忧。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2月7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