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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继续深入做好物服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继续深入做好物服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市住房事务中心,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服务中心:
  近期,市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组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通过检查,反映出我市“个别居民小区外来人员、外来车辆可随意进出小区,未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未标注销毁方法”等问题。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继续深入做好物服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住建和房管部门要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认真落实(内住建局﹝2020﹞52号)、(内住建局﹝2020﹞53号)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环境卫生保洁,积极做好小区内公共场所通风、消毒、清洁等工作,消毒和清洁频次每天不少于两次。在物服小区必须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并标注销毁方法。当前,要特别重视对小区电梯的消毒保洁,尤其是电梯按键、电梯箱体和门把手等部位,要督促物业公司明确专人负责。   二、当前,随着返程高峰的来临,疫情防控压力增大。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加强小区的人员管理。对小区进出人员必须严格实行门禁系统“刷卡”制;对进出的非本小区居住人员和车辆必须要严格进行询问登记并劝返;对在询问登记过程中发现的可疑情况和可疑人员必须及时向当地街道(社区)报告。同时,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好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三、在全市疫情防控期间,禁止物服小区住宅和商铺的装修作业,对装修人员和运送装修材料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小区,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立即全面开展排查,对已在装修的要马上制止,对在制止过程中不配合、不执行的人员,要及时向当地街道(社区)和派出所报告。   四、各县(市、区)住建和房管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克服厌战疲劳情绪,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筑牢纪律底线意识,要让开展的工作经得起组织的考验,经得起群众的检验。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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