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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1年疫情期间建设工程职称评审材料递送、缴费的通知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1年疫情期间建设工程职称评审材料递送、缴费的通知


各位申报单位、申报人: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市职称办要求,现就建设工程职称评审材料受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建委将会于2021年9月陆续发送申报材料报送短信通知,收到短信的申报人在短信规定的时间节点,请将申报表、一览表、申报页面截图等材料按(宁建组字【2021】171号)文件要求报送市建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避免人员聚集,各位申报单位、申报人请按以下情况递送材料:
  1、单位申报人数2人及以上且同时收到短信的,请统一委派一人携单位介绍信前来办理评审表递送及评审费现场缴纳工作;
  2、他人代递送的,请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评审表递送及评审费现场缴纳工作。
  未收到短信通知的请不要自行前来办理,因不再受理名单内,现场无法受理。   二、材料递送地点:广州路183-2号101室;缴费地点:广州路183-2号315室   三、收费标准:初级40元/人;中级200元/人;副高、正高级300元/人(现金缴纳)   四、因疫情还未解除隔离的申报人员,市建委后期会另行安排时间进行材料受理。   五、申报人递送材料时,请佩戴口罩并配合测温和登记!!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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