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知

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护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合法权利,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通知,现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朔州两级法院原定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相关工作如有变动,请您积极配合。   二、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六个巡回法庭和知识产权法庭、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暂时关闭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服务网和邮寄方式提交诉讼材料。恢复时间视情形另行通知。具体内容请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和山西高院微信公众号。   三、即日起,朔州全市两级法院将暂时关闭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另行通知。   四、暂停接待期间,如果您是案件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以下诉讼服务事项可以足不出户,轻松在线办理:
  在线办理
  (一)如果您在节后上班期间遇有矛盾纠纷需要解决,请通过山西法院云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二)如果您需要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请通过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中国移动微法院等在线方式或邮寄方式办理。请务必注明您的准确联系方式。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您要邮寄办理的业务类型,如邮寄立案、上诉材料、再审立案、申诉信访材料等。
  (三)如果您需要缴纳诉讼费用,可通过网上银行等在线方式进行办理。
  (四)如果您需要联系案件主审法官,可拨打山西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
  (五)如果您需要查询自己案件相关信息,可拨打山西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移动微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在线办理。
  (六)如果您需要对涉法涉诉事项进行投诉建议或程序性诉讼咨询,您可拨打山西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
  (七)如果您需要办理案件公告,可通过人民法院公告微信办理平台在线办理,具体可关注山西高院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公告缴费”项下进行在线办理。
  (八)如果您需要进行申诉信访,请通过各级法院公布的信访接待电话或邮寄等方式表达诉求。
  (九)您还可关注全市各级法院微信公众号等了解其他诉讼便民服务事项的在线办理。   五、疫情防控期间,已安排开庭审理的案件,由各相关法院与当事人协调合理安排时间。非特殊案件,一律推迟开庭时间;特殊案件必须开庭的,相关法院要严格控制旁听人员数量,加强安全卫生检查,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有条件的法院,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网上开庭。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参加庭审的,可依法向案件所在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六、疫情防控期间,涉执行案件,全市两级法院不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执行部门要加强网络查控执行力度,尽量采用网上执行措施,一般不采用现场执行方式,并严格控制到外地执行。   七、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两级法院均须对外公布相关联络电话,确保工作时间有值班人员值守,保持网络、电话等线上服务渠道的畅通,切实为人民群众和当事人做好诉讼服务工作,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八、全市两级法院先前发布的内容如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请以本通知为准。如有新的通知,将以法院最新要求为准,请您随时关注朔州法院微信公众号。   九、疫情防控期间,朔州两级法院将继续全力以赴推进案件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并将努力通过多元化诉讼服务方式,一如既往的为大家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相信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早日战胜疫情!疫情防控期间,因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祝您新春愉快,身体健康!
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3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