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石嘴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呼吁广大市民主动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的通告

石嘴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呼吁广大市民主动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的通告


  为切实遏制疫情在我市蔓延扩散,坚决守护好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决定从2020年2月6日起至2月10日,对所有在石居住人员开展一次全面的入户排查和信息登记工作。
  为确保排查工作快速高效完成,请所有在石居住人员于2月10日前,通过网上自主填报(请扫描下方二维码)的方式,积极主动、真实准确地填写登记相关信息,并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并配合排查工作人员的入户登记复核工作。
  对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是明知自己已经感染或者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人员,故意或过失传播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死亡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此次入户排查信息登记工作不仅关乎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更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市民迅速行动起来,在市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石嘴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