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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川财社〔2022〕93号)


省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经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如数(具体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将此项资金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科目,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抓紧实施,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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