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20〕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