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心理危机干预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0.02.03
- 施行日期:2020.02.0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医务工作 疫情防控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心理危机干预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直市管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有序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心理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基本原则
(一)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稳定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疏导工作重点。
(二)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均应当注意避免再次创作。 制定干预方案
(一)目的
1.为受影响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心理危机疏导;
3.积极预防、减缓和尽量控制疫情的心理社会影响;
4.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
(二)工作内容
1.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建议的解决方案。
2.综合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培训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4.做好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和社区照护工作。
(三)确定目标人群和数量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人群分为四级。干预重点应当从第一级人群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要覆盖到四级人群。
第一级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住院治疗的重症及以上患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封闭管理小区人员。疫情防治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第二级人群:居家隔离的人员。
第三级人群: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如家属、同事、朋友,参加疫情应对的后方救援者,如现场指挥、组织管理人员、志愿者等。
第四级: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相关人群、易感人群、普通公众。
(四)目标人群评估,制定分类干预计划
评估目标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识别高危人群、普通人群;对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对普通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组建队伍
(一)心理援助医疗队。市级由省精神病院为牵头单位,吸收市精神病院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参加,人员以精神科医生为主,可有临床心理工作人员和精神科护士参加,有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人员优先入选。各县区应成立相应级别心理援助队伍,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二)心理援助热线队伍。以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设在省精神病院)的心理热线0791-88330120,提供7*24小时在线服务,及时为第三级、第四级人群提供实时心理支持,并对第一、二级人群提供补充的心理援助服务。以现场心理热线服务的人员为主,适当补充接受心理热线培训的心理健康工作者和有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志愿者。在上岗前,应当接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心理援助培训。
(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广泛动员包括高校心理健康服务队伍、行业协会在内的社会心理咨询力量,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工作方式
(一)由精神卫生、心理健康专家及时结合疫情发展和人群心理状况进行研判,为防疫指挥部提供决策建议和咨询,为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人员专业培训与督导,为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二)根据工作需要,至少组建4支心理危机干预队伍,配队长1名,指派联络员1名,负责团队后勤保障和与各方面联络。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心理干预队伍。
(三)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派或根据疫情需要主动到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社区、单位和等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根据目标人群范围、数量以及心理危机干预人员数,合理安排临床医疗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定工作时间表。
附件1
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心理危机干预队伍队长联系名单
序 号 | 队 长 | 联系电话 |
1 | 余 斌 | 13870934738 |
2 | 陈海波 | 13970092609 |
3 | 杨远坚 | 18170096038 |
4 | 刘桥生 | 18170948365 |
附件2
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心理危机干预队伍队员名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心理干预人员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职 称 | 心理治疗师 | 心理咨询师 | 联系电话 |
1 | 程兆明 | 主治医师 |
| 三级 | 13155835510 |
2 | 邓 婷 | 主治医师 | 是 |
| 17770828508 |
3 | 付勇辉 | 副主任医师 | 是 |
| 13979150312 |
4 | 郭街仔 | 主治医师 | 是 |
| 13870088244 |
5 | 胡代楠 | 主治医师 | 是 |
| 15170202595 |
6 | 刘得乐 | 副主任医师 | 是 |
| 13517092473 |
7 | 刘 筠 | 副主任医师 | 是 |
| 13507914760 |
8 | 刘志鹏 | 主治医师 | 是 |
| 13970060694 |
9 | 吕 品 | 副主任医师 | 是 |
| 18679198233 |
10 | 罗 涛 | 副主任医师 | 是 |
| 18679152802 |
11 | 骆翠萍 | 主治医师 | 是 |
| 18179155261 |
12 | 饶 春 | 主治医师 | 是 | 三级 | 15180111691 |
13 | 万普蓉 | 主治医师 | 是 | 二级 | 18170850927 |
14 | 王省堂 | 主治医师 | 是 |
| 13870903799 |
15 | 王 晟 | 主治医师 | 是 |
| 13767150530 |
16 | 王 炎 | 主治医师 | 是 |
| 13870917342 |
17 | 王志华 | 主治医师 | 是 |
| 13767054909 |
18 | 吴慧玲 | 主治医师 | 是 |
| 15879184320 |
19 | 吴植明 | 主治医师 | 是 |
| 18679112367 |
20 | 谢文良 | 主治医师 | 是 |
| 15979005952 |
21 | 熊建文 | 副主任医师 | 是 |
| 13755660493 |
22 | 熊永志 | 主治医师 | 是 |
| 18179132961 |
23 | 徐英祥 | 主治医师 | 是 |
| 13732934525 |
24 | 徐紫雄 | 主治医师 | 是 |
| 15170494118 |
25 | 喻 化 | 副主任医师 | 是 |
| 13979150312 |
26 | 张 舸 | 主治医师 | 是 |
| 13970064367 |
27 | 张 晶 | 主治医师 | 是 | 三级 | 15797695482 |
28 | 周朝雄 | 副主任医师 | 是 |
| 13870987035 |
29 | 邹学良 | 主治医师 | 是 |
| 13699530262 |
30 | 杨紫君 | 医师 | 是 | 三级 | 18270917186 |
31 | 曹金彦 | 医师 |
| 三级 | 18245284531 |
32 | 李玉珍 | 主管护师 |
| 二级 | 18170835252 |
33 | 李素华 | 护师 |
| 二级 | 13767009692 |
34 | 吴范宁 | 主管护师 |
| 二级 | 13767058531 |
35 | 孙丽娜 | 主管护师 |
| 二级 | 13870999230 |
36 | 曹 月 | 主管护师 |
| 三级 | 13576991340 |
37 | 万 芳 | 主管护师 |
| 三级 | 18679159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