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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企业员工到岗奖励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企业员工到岗奖励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员工到岗奖励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企业员工到岗范围问题
  企业员工到岗是指本企业组织安排外地员工(不含本市户籍员工)返回工作岗位。从市外子公司或分公司调岗到本企业的人员和安排技工学校、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及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到岗实习、见习的人员,不受地域(户籍)限制。   二.关于员工到岗审核问题
  各经办机构要加快到岗奖励的受理、审核工作,符合珠人社发〔2020〕5号文件规定的,要第一时间兑现奖励资金。为进一步加强资金安全管理,我局将协助各级经办机构核查企业员工到岗信息情况,请各级经办机构在受理企业申请的同时,将企业到岗人员花名册(电子版)提交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联系人:刘嘉玮,电话:2128681,邮箱:zhuhaijyk@163.com),我局将及时反馈到岗人员信息核查情况。   三、关于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问题
  各级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主动开展到岗奖励政策宣传,放大政策效应,更好地支持和推进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早日复工复产。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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