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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入境物品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引的函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入境物品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引的函
(浙卫发函〔2020〕117号)


各市、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入境物品及相关工作人员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函〔2020〕133号)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制定了《浙江省入境物品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11月26日

浙江省入境物品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引

  一、适用范围
  入境物品是指入境旅客行李、进口冷链食品(生冰鲜禽畜肉类、水产品等)及其它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进口货物,消毒对象包括物品外包装、运输工具、冷冻冷藏场所、仓库及相关设施设备。   二、消毒原则
  先清洁(理)去污再消毒。为防止现场直接清理可能导致的扬尘,除行李外必须采用湿式清理,可使用自来水或消毒液喷湿后再清理,最后进行消毒。为减少气溶胶的产生,尽量不使用高压水枪冲洗器。   三、物资准备要求
  (一)清洁消毒用品。包括清理污染物的工具、消毒喷雾器、浸泡消毒使用的容器、污染工作服收集袋、清洁剂和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复合季铵盐消毒剂、手消毒剂等)、消毒液配制用具和浓度测试用品、现场面积测量工具、清洁消毒工作记录表、实验室采样工具和记录表等。
  (二)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一次性医用帽子、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具有N95过滤效果的防护口罩、面罩/防护眼镜、长筒雨靴、乳胶手套等。   四、消毒人员防护要求
  (一)个人防护原则。工作人员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呼吸道的防护,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口罩,确保气密性,防止现场操作中因佩戴口罩不密封可能导致的传播风险;做好流动水洗手和手消毒,避免接触传播。
  (二)个人防护用品穿脱要求。现场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符合N95过滤效率的其他防护口罩)、戴面罩/防护眼镜(主要防消毒液对眼睛的刺激)和一次性医用帽子,穿能防止消毒液渗入的工作服(或连体防护服),戴乳胶手套,穿长筒雨靴。
  现场工作结束后,应将个人防护用品在安全场所按以下顺序脱卸:先摘除面罩/防护眼镜→手卫生→脱外层工作服→手卫生→脱长筒雨鞋→摘除乳胶手套→手卫生→在清洁场所摘除口罩→流动水洗手+手消毒。口罩一定要在清洁场所脱卸。脱卸后的个人防护用品应放入指定的污物收集袋/箱统一处理。   五、消毒技术
  (一)明确消毒对象。消毒前应按要求完成清洁工作并符合清洁效果评估要求。核定并划定需要消毒的区域,再明确消毒对象(物品运输车辆内部、搬运工具、物品外包装、污水以及其他可能被污染的环境和物品)。根据消毒对象确定消毒方法,再分步实施。
  (二)消毒剂选择。消毒剂应为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合法有效的卫生消毒产品,并应在产品有效期内按照使用说明书配制使用,现场使用前应测定配制消毒液浓度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污水、地面、墙面等耐腐蚀表面和物品建议使用含氯消毒剂,运输车辆内部、转运工具和物品外包装等不耐腐蚀表面建议使用复合季铵盐消毒剂或二氧化氯消毒剂,现场工作人员手消毒建议使用快速手消毒剂。
  (三)消毒液配制及使用浓度推荐。
  1.含氯消毒剂如三氯泡腾消毒片配制方法。一般泡腾消毒片每片含有效氯500mg,配制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即每升水加入2片泡腾消毒片。可在喷雾器先加1/3水,加入所需消毒片,等消毒片全部溶解后(一般需5-10分钟)加足全部水量混匀即可。预防性消毒建议使用浓度为有效氯500mg/L。
  2.复方季铵盐消毒剂,一般为2000mg/L-5000mg/L原液,用于预防性擦拭消毒建议使用浓度为2000mg/L。
  3.二氧化氯消毒剂,一般为片剂,用于预防性擦拭消毒建议规格为250mg/L。
  4.手消毒直接使用原液,对于易燃易爆的区域如驾驶室、冷库机房等则尽量选择不含醇的手消毒剂。
  5.过氧化氢消毒液,建议选择有效浓度3%及以上进行消毒,应现配现用。
  (四)具体消毒方法。
  1.运输车辆。保持运输车辆内的清洁。每次或每天运输结束后清洁车辆,货厢内可使用500mg/L含氯、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25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车辆内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密闭作用30分钟。如使用含氯消毒液,作用完毕后需用清水去除残留。对可能存在污染风险的随时进行消毒,可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30分钟后清水去除残留,或使用3%过氧化氢,消毒方法同上。驾驶室应加强开窗通风,每次或每天运输结束后,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车辆内把手、方向盘等内表面,作用30分钟后清水去残留。车辆外表面一般不需要消毒,可能存在污染风险时使用上述方法进行消毒。
  2.货物翻包入库前外包装。对所有批次货物外包装表面就地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怀疑有污染的物品进行内包装消毒时(消毒剂避免直接接触食品),建议使用500mg/L含氯或250mg/L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 。
  3.用于搬运货物的工器(如转运箱、勺子、钳子等)。每次使用完毕后应先进行彻底清洁,再使用500mg/L含氯或250mg/L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
  4.仓储设施。冷链仓库应保持清洁。常温仓储则保持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通风设备以加强空气流通。
  5.冷链食品工作场所区域的消毒参照《海鲜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省疫情防控办〔2020〕118号文件附件4)执行。同时加强对电梯、食堂、垃圾桶/垃圾房、厕所等场地的消毒管理。
  6.行李外部消毒。建议参照《运输航空公司疫情防控技术指南》执行,注意消毒剂对行李箱的腐蚀。
  7.核酸检测阳性产品的处置措施。发现物品本身、外包装或相关从业人员出现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检出后,应立即对涉疫物品进行封存处理,对可能接触检测呈阳性物品和环境的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对检测呈阳性人员及时隔离,并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涉疫物品应按照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消毒、退回(进口物品)或销毁等措施。销毁处理应采取无害化处理方式,如焚烧、深埋等方式。对涉疫场所的外环境、交通工具、融冰与污水进行终末消毒。   六、现场效果评价
  (一)消毒过程质量评估。
  1.核查工作记录,检查工作程序、清洁方法、消毒方法是否符合要求。
  2.核查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3.核查过程记录是否完整,如地点、时间,清洁消毒范围、对象和处理方法,效果评估和采样检测情况,工作人员签名等。
  4.核查现场工作结束后的处置情况,如工作人员去污染处置方式是否正确,现场污染垃圾的清运和处置是否合理等。
  (二)清洁效果评价。现场清洁完成后,应目测检查环境和物体表面整洁干净,无污渍、积水、异味。
  (三)消毒效果评价。
  1.评价方法。可参考《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指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附件7〕要求,组织开展消毒前后采样,评价效果。
  2.采样对象。现场可对被消毒对象物品外包装、运输工具货厢内壁、搬运物品的工器、行李箱等物体表面,在消毒前、后进行细菌菌落数的采样。
  3.采样方法。物体表面使用5cm×5cm规格板采样,用无菌棉签涂抹4块表面合计100cm2,把采样棉签放入含所用消毒剂对应中和剂采样液的试管中,4小时内送实验室检测。
  4.评价标准。以消毒前后自然菌的杀灭率≥90.00%为合格。如确需进行病毒核酸检测,应在消毒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再进行采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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