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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建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辖区保险业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福建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辖区保险业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银保监办发〔2020〕37号)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辖区保险业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功能,帮助我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现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中小企业保险政策优惠。各保险机构要建立受困中小企业客户保险服务主动响应机制,主动摸排了解中小企业的保险诉求。鼓励各保险机构通过降低保险费率、延长保险期限、适度延期收取保费等措施支持疫情影响受损企业渡过难关。支持有条件的保险机构对受困中小企业投保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建设工程保险、关税保证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团体人身保险等直降一定比例保费,减轻企业保费成本支出。   二、支持重点领域企业有序复工复产。鼓励各保险机构发挥风险管理专业优势,运用风险管理专家团队和专业人员为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团体人身保险的制造业和民生保供、小微、民营等重点领域企业给予专业技术指导和支持,强化企业风控管理和对保险产品应用。鼓励各保险机构探索“保险+服务”模式,向制造业、民生保供、小微、民营等重点领域企业提供防控疫情和复工复产风险保障专项保险产品服务。   三、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健康发展。鼓励各保险机构发挥信息渠道优势,主动对接海关、民航、外贸等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出入境限制、国际航班及买方资信变化等情况,帮助外贸企业客户做好复工复产后进出口风险监测和预警。各保险机构要简化出口信用保险理赔手续,缩短定损核赔时间;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外贸企业,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限。   四、落实春耕春播农业保险承保。支持各保险机构稳步拓展农业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稳定农业种养殖户和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预期,全力保障农户收入和农产品保供稳价。针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特点,各保险机构要适当简化农业保险承保流程,优先做好承保和到期续保工作,实现愿保尽保。鼓励开展“非接触式”承保,探索非现场核保、核签、缴费,不得开展聚集性承保活动,想方设法实现疫情防控期间农业保险可持续、不脱节。   五、扩展涉疫相关保险责任范围。各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于疾病、医疗等保险产品中针对新冠肺炎患者客户要取消等待期(观察期)、免赔额、定点医院等限制,对治疗中的重症患者客户要预付赔款或垫付医疗费;支持将意外险、健康险产品中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冠肺炎,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更加充分的风险保障。   六、加强抗疫一线工作人员保障。鼓励各保险机构结合自身主业优势,加强对医务工作者及其家属、疾控人员、交管人员、人民警察、新闻记者、基层社区(村)干部、小区保安和物业工作者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提供意外、健康、养老、医疗等优惠保险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保险机构免费捐赠保险服务,以解除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七、优化服务流程实现快速承保理赔。各保险机构要开通理赔绿色通道,扎实做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各项保险理赔服务,特别对由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要优先处理,先行预付赔款,简化优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做到应赔尽赔快赔。各保险机构要积极创新线上服务手段,充分利用“保险+科技”“保险+APP”“保险+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实现线上投保,升级“非接触式”服务,提升承保便利性。   八、鼓励保险资金入闽。鼓励各保险机构主动与有关医疗科研单位、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和民生项目投资方加强服务对接,做好与总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的沟通协调,争取通过股权、债权、基金等方式对我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相关行业和领域复工复产提供保险资金支持。
福建银保监局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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