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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情况进行检查的公告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情况进行检查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改进和加强执法工作,认真了解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规范社会经济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两个阶段,于6月5日至8月30日对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为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进一步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在我省的贯彻实施,在执法检查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设立公开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等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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