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
- 发文字号:冀卫办疾控〔2015〕25号
- 公布日期:2015.09.14
- 施行日期:2015.09.1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卫生防疫检疫 疫情防控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冀卫办疾控〔2015〕25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健康,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传染病综合防控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冬秋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针对辖区重点传染病与影响传染病流行的重点危险因素,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切实组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要加强协调配合,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明确部门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监测,密切关注重点传染病疫情动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传染病的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传染病报告审核和疫情分析工作,对重点传染病要做到专病分析,对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应及时报告和处置;要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切实提高重点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质量,科学分析流行态势,研判流行趋势。承担流感样病例哨点监测工作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登记、核对和标本采集、报送等工作,保证全省流感疫情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今年9-10月省级将组织开展流感监测工作督导检查。 加强重点地区、重点时期疫情防控工作。当前,各类学校已陆续开学,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要求,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尤其要重点关注托幼机构和学校等重点地区和节假日期间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区域间联防联控机制,及时研判本地秋冬季传染病流行态势,发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的苗头,及时处置。各级疾控机构要以麻疹、结核病防控为重点,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认真落实学生晨午检和因病缺课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应及时指导学校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控制。要加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提高接种率,最大限度地保护易感人群,有效控制麻疹等疫苗可预防传染病。 强化宣传,做好风险沟通工作。各地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传染病防控工作,普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治知识,指导公众做好个人卫生防护,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主动做好风险沟通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相关疫情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消除谣言传播,维护社会稳定。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