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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通告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拟到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的,请优先通过黑龙江诉讼服务网(www.hljcourt.gov.cn/ssfw/)、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在手机微信添加“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联系法官等诉讼活动。不便网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办理,邮寄立案请注明起诉状或执行申请书字样。
  信件邮寄至: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孙雪东收
  电话:0453-8909932   三、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会通过网络、电话、信件等多种形式办理当事人信访诉求,需要各位信访人实名信访,写明当事人信息、反映案件案号、信访事由以及联系方式,以便本院能够及时联系到信访人。信访方式公布如下:
  信访投诉邮箱:amqfyxfb@163.com
  信访投诉电话:0453-8909971
  信件邮寄至: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信访办 吴钝收   四、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处于隔离、诊治期间,或参加疫情防治工作,或受疫区交通关停等情况影响,无法参加诉讼活动的,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主审法官申请延期。   五、若法官安排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请根据办案法官的要求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期间的开庭、听证、执行等工作请直接与办案法官进行接洽。
  同时,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提醒广大市民:在这一非常时期我们一定要保持理性、冷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正面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我们坚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打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这场战役!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附: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有关立案事项联系电话:0453-8909932;有关申诉信访事项联系电话:0453-8909971。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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