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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
(三住建〔2020〕135号)


全市各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我国部分省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并出现人传人的情况。为切实做好我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会议精神,针对建筑工地施工人员集中、人员流动性大、外来施工人员多的特点,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工地均设专项宣传栏,使每1个从业人员均能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措施,提高防护意识。   二、建筑工地要认真采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措施,尤其对施工人员集中的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要定点定时消毒、通风换气、保持卫生清洁。   三、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企业要有专人负责,各项目部也要有专人负责,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四、建立疫情层层报告制度。各建筑工地项目部要密切关注本工地有无疫情,并及时向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负责人报告;企业负责人应当向我局报告。   五、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并配合卫生部门严
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卫生部门检验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再开工。   六、各单位要把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避免疫情在建筑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
  特此通知。
  附件:防控指南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2日

  附件:
防控指南

  1、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接触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人,如需接触时要佩戴口罩。
  2、勤洗手,尤其在手被呼吸道分泌物污染时、触摸过公共设施后、照顾发热呼吸道感染或呕吐腹泻病人后、探访医院后、处理被污染的物品以及接触动物、动物饲料或动物粪便后。
  3、不要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加强锻炼,规律作息,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避免接触禽类、野生动物及其排泄物和分泌物,避免购买活禽和野生动物。
  4、避免前往动物农场和屠宰场、活禽动物交易市场或摊位、野生动物栖息地或等场所。必须前往时要做好防护,尤其是职业暴露人群。
  5、避免食用野生动物。不要食用已经患病的动物及其制品,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冰鲜禽肉,食用禽肉蛋奶时要充分煮熟。处理生鲜制品时,器具要生热分开并及时清洗,避免交叉感染。
  6、如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的症状,居家休息,减少外出和旅行,天气良好时居室多通风,接触他人请佩戴口罩。要避免带病上班。上课及聚会。
  7、从武汉等地外出旅行归来,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根据病情就近选择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带上口罩就诊,同时告知医生类似病人或动物接触史、旅行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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