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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稳定就业工作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稳定就业工作的通知
(娄政函〔202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春节过后,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期,农民工充分稳定就业显得尤为紧迫,事关增加农民收入、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实现全面小康,务必采取强有力的举措,积极创造条件,抢抓有利机遇,全力确保农民工优先就业、充分就业,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各地要对农民工计划返岗和就业意愿(包括目的地、目标企业、目标岗位)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相关表格由人社部门设计),分类制定促进农民工充分就业的策略。   二、加强岗位供给力度。全面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尽快全面复工复产,增加有效劳动岗位供给,优先保障本地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积极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农民工就业。抢抓当前企业用工紧缺的机遇,充分发挥商会、中介机构等在劳务信息方面的桥梁作用,主动掌握输入地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加大人岗对接力度,加强跨区域转移岗位供给,增加农民工就业机会。   三、强化健康保障措施。全面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网格化严管严控,确保农民工身体健康;加强对农民工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确保农民工掌握必要的疫情防控知识,加强自身防护。加大“无疫乡镇”创建力度,对无确诊病例、无疑似病例、无无症状感染者的乡镇的农民工,原则上可以安排直接上岗。要采取严格措施,避免已感染或尚在观察期的农民工外出。   四、建立对接和联系机制。对用工需求比较集中的输入地和重点企业,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与输入地党委政府、人社部门和重点企业紧急对接,建立有效供需对接机制,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有效、全面推动农民工直接上岗。   五、提供优质免费服务。根据需要为农民工提供“足不出村”的免费核酸检测服务。简化农民工节后出行有关证照办理手续,推行“不见面”网上服务。在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农民工集中区域设立临时服务点,开展全天候服务,及时帮助农民工解决各类实际问题。   六、开展“春风送岗”免费直达行动。对用工需求比较集中的输入地和重点企业,由各地采取开行长途客运专车、火车专列等方式,开展“点对点、一站式”的“春风送岗”直达行动,免费运送农民工“由家到厂”。采取严格科学防范措施,做好在途健康监测管理,确保农民工健康安全有序到达用工企业。由市人社局拿出具体奖励扶持到重点乡镇的方案,相关费用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贴。   七、加大权益保障力度。加大法律政策宣传服务力度,及时向企业、农民工宣传涉及疫情防控的法律政策和临时管控措施,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仲裁委等服务机构为农民工减免法律服务费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强化责任落实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更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广泛宣传发动,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农民工安全有序外出务工。
  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和调度的作用;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配合深入开展宣传发动;扶贫开发部门要主动会同人社部门共同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就业的宣传发动落实;交通部门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卫健部门负责核酸检测和出具相关健康证明;宣传部门负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提供经费保障;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民工出行交通安全;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农民工司法维权保障;住建部门负责督促建筑项目安排“无疫乡镇”农民工直接上岗。免费核酸检测和集中定点输送的包车费用,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补贴。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开发办等部门对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结果。
娄底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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