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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市房地产业协会: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处在最吃劲、也是最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和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区局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不折不扣落实企业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相关要求。一是制定和完善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抓好组织实施,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个人。二是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每日对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建立健康台账,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须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上岗。三是主动排查外地返岗员工及同住人员活动行程,员工及其同住人员7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县(市、区)旅居史的,要及时向单位和社区报备,按属地防控要求完成健康管理后方可返岗。四是加强员工防护管理,要加强内部员工的疫情知识培训和自我防护知识培训。员工上岗前应正确佩戴符合卫生要求的口罩,必要时可使用防护面具和防护服。五是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定期组织物业服务工作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并根据疫情扩散风险加密核酸检测频次。六是非必要不组织大型聚集型活动,减少聚餐聚会,减少接待外来人员。七是落实新冠疫苗接种措施,要按照“应接尽接”、“愿接尽接”的原则发动员工接种新冠疫苗,对新入职人员及时开展查漏补种。对于高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全部完成加强针接种。   二、开通“团体码”,密切关注员工情况变化
  各区局要按前期摸清的底数,建立并动态更新物业管理项目(住宅小区、商业体、写字楼)及项目负责人名册。督促、指导项目负责人以物业管理项目的名称开通物业服务企业内部的“团体码”,按物业管理项目属地镇街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初始化、调整“团体码”的设置,确保物业服务企业在该物业管理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外包人员)按要求全部加入“团体码”,不漏一人。所有工作人员加入“团体码”时应注明工作岗位和职位。
  各项目负责人应按属地镇街疫情防控要求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每日12:00前于“佛山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上传符合防疫要求的“团体码”,并密切关注员工健康码变化情况,按疫情防控要求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各区局、各镇街负责物业管理的工作人员应注册登录“佛山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每日定时查看各物业管理项目上报的“团体码”,督促不符合要求的物业管理项目及时整改,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管理手段
  各区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将本通知要求及时传达至辖区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各区局要组织镇街采用各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对物业管理项目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未如实全面让所有员工加入“团体码”、未按要求及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核酸检测、未及时在佛山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上传团体码等行为,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对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要从严从重予以诚信扣分,导致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我局将继续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物业管理项目落实防疫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未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职责的区局、镇街住建部门工作人员,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予以行政处分。
  附件:物业服务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反馈指南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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