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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包头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排的公告

包头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排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国家、自治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总体安排,从2021年6月3日至30日,在自治区范围内将集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工作。期间,自治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系统将暂时关闭第一剂次接种通道,包头市也将暂停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的接种工作,重点保障已接种第一剂次的居民完成第二剂次接种。
  在此期间,对有特殊需求需接种第一剂次者,如紧急因公出国的人员、参与防疫人员,可在提出申请后,经所在辖区核准后到指定地点接种第一剂次疫苗。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安排,6月30日之后,将继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接种工作。
  温馨提示:目前,包头市进行接种的疫苗分为重组及灭活新冠病毒疫苗两种。重组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3剂次,相邻两剂次间≥4周,第二剂次在第一剂次接种后4-8周内完成,第三剂次在第一剂次接种后6个月内完成;灭活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2剂次,第二剂次在第一剂次接种后3-8周内完成。
  请需要接种第二剂次疫苗的居民,根据个人接种疫苗间隔时间,随时关注官方公告,有序接种。接种时请携带好本人第一剂次接种凭证和身份证。在此期间,给接种第一剂次居民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包头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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