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卫生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公布日期:2021.08.05
- 施行日期:2021.08.0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卫生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坚持严、快、紧、实、细的部署要求,坚决打好疫情防控这场硬仗,确保全省环境卫生和城管执法一线从业人员的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决把防控疫情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和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要充分认清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严峻形势,正确看待疫情进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增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和城管执法人员处于疫情防控第一线,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发扬连续作战、顽强作战精神,把环境卫生行业和城管执法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阻断疫情传播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在人员管理、物资保障、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等方面积极履职、统筹协调;细化工作职责,扎实有序做好本单位本行业疫情防控各环节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及时掌握、传达疫情信息,建立24小时工作联络机制。 抓好中高风险地区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专桶专收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导督促中高风险地区范围内的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广场、公交站点、公园等公共场所增设或改设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收集桶。专用收集桶应为红色有害垃圾桶,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用其他符合安全密闭条件的垃圾桶替代,并注明是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桶。垃圾桶应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等与容器直接接触。 做好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工作
加强生活垃圾管理,严格按照清洁运输的要求,对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原则上实行日产日清。发生疫情地区的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生活垃圾清运消杀工作,做好公共区域垃圾桶、垃圾运输车、垃圾收集站(点)、垃圾中转站(场)、餐厨垃圾处理厂(厨余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等消毒杀菌工作,每天消杀不少于两次。妥善处置疫情隔离场所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持续做好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工作。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要衔接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部门后,统一交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统一专门处置,未建有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的可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即卸即处,优先焚烧。 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力度
开展城市道路大洗扫、城市家具大清洗。深化道路清洗作业,提升路面洁净度。清理主次街道和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拆迁场地、园林绿地、城乡结合部、河道卫生死角与积存垃圾。加大果皮箱、垃圾桶等收集容器的清洗消杀和清掏频次。强化城镇公共厕所的清洗保洁、消杀灭菌、良好通风。人员密集的场所,应错峰进行清扫保洁。 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巡查管控工作
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手段,严格管控农贸市场、校园、超市、商场周边等地流动商贩,避免出现大规模聚集性经营活动。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市场及其周边流动摊点、店外经营、占道贩卖等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合理调配执法资源,加大巡查力度,同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宣传行动。要深入居民小区主动服务,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群众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难点、焦点和堵点问题。 搞好一线人员的健康防护
把一线人员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一线环卫作业人员和城管执法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好防护物资的供应和储备,为一线工作人员及时配备、配足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洗手液、消毒液等必要的防护用品,特别是做好从事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环节的环卫作业人员自身防护措施;积极开展安全意识、防护用具和作业程序的专业培训,广泛普及防护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作业和执法时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确保健康安全。
此文件适用时间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5日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