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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滁政办秘〔2015〕146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126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全面掌握我市实施《规划》进展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建设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及实施成效,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提出进一步推动应急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为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提供依据。   二、评估内容
  (一)建设目标实现情况。对《规划》的分类目标及量化指标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主要包括实现程度、到2015年底可能完成情况的趋势判断及原因分析(内容及任务分工见附件1)。
  (二)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对《规划》提出的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等10个方面的总体布局和主要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包括具体任务进展、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内容及任务分工见附件2)。
  (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规划》提出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主要包括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机制、社会参与应急管理相关政策的研究与制定情况等(内容及任务分工见附件3)。
  (四)有关建议。根据《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以及应急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分析当前应急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本系统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初步设想和政策建议。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是全面了解应急体系建设现状、谋划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评估工作。
  (二)明确评估职责。市直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和单位《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请于2015年9月18日前将《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包括纸质1份和电子档)报市政府应急办,涉密内容请刻录光盘派专人报送。
  (三)统筹做好省“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评估工作。请市有关单位在评估国家规划的同时,结合《安徽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皖政〔2012〕63号)实施情况,一并提出评估意见。《安徽省“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可从网上搜索、下载。
  联系人:王道刚;联系电话:3040778、3024739(传真);电子邮箱:15255010699@163.com。
  2015年9月7日

  附件1
  建设目标实现情况
  一、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明显增强
  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基本完成加固改造,新建、改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市规划建设委、市地震局);大江大河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建成,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有防洪任务的重点中小河流主要河段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基本完成(市水利局);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居民搬迁避让和重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市国土房产局)。经过培训合格的应急救护员数量(市卫生计生委、市红十字会)。   二、监测预警能力有较大提高
  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信息提前15-30分钟以上发出,台风路径24小时预报误差减小到100公里以内(市气象局);大江大河干流洪水预报时效提高到24小时,准确率达到90%(市水利局);森林火灾瞭望监测覆盖率达到90%(市林业园林局);高危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安全监管局);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提高到90%以上(市卫生计生委);动物疫病监测报告实现县级全覆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覆盖率达到88%(市农委);网络舆情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市公安局、市网宣办);预警信息公众有效覆盖率达到90%(市气象局、市经信委、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三、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
  一般灾害情况下公路抢通时间不超过24小时,公路应急救援到达时间不超过2小时(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水上人命救助成功率保持在93%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反恐突击、处突维稳力量进一步加强(市公安局)。   四、应急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灾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灾后24小时第一批次异地应急储备物资运抵灾区集结点(市民政局);公安、武警、军队等应急力量拥有异地72小时自我保障能力(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滁州军分区);应急通信网络实现乡镇(街道)以上全覆盖(市经信委、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附件2
  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一、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一)加强各类突发事件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国土房产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委、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二)提高城乡防灾减灾设防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地震局、市供电公司)。   二、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一)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市公安局、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网宣办)。
  (二)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和保护目标的监测监控(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经信委、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三、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
  加强多部门应急信息共享(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网宣办)   四、应急队伍能力建设
  (一)加强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经信委、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供电公司)。
  (二)加强公安、武警和军队突击力量建设(市公安局、滁州军分区、市武警支队)。
  (三)加强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市消防支队)。
  (四)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市有关单位)。
  (五)推动基层专兼职应急队伍和应急志愿者建设(市民政局、市国土房产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红十字会)。   五、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市有关单位)。
  (二)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及专业装备储备(市有关单位)。   六、紧急运输能力建设
  完善公路、水路紧急运输能力(市交通运输局)。   七、通信保障能力建设
  (一)加强通信网络抗毁和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市经信委、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二)加强现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市经信委、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滁州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   八、应急恢复能力建设
  (一)加强突发事件损失快速评估能力建设(市民政局、市规划建设委、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
  (二)加强生命线工程恢复及生产生活保障能力建设(市民政局、市规划建设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经信委、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供电公司)。   九、科技与产业支撑能力建设
  (一)加强基础理论方法与关键技术研究(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科技局)。
  (二)完善科技支撑条件建设(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加快推动应急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十、加强培训演练与宣传教育
  (一)加强应急管理培训与演练(市有关单位)。
  (二)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市有关单位)。
  附件3
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市有关单位)
  一、加强应急管理组织领导的措施落实情况。   二、健全应急管理法制和预案体系的措施落实情况。   三、完善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机制的措施落实情况。   四、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应急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五、加强规划实施监督与评估落实情况。
  附件4
  市政府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地震局、市水利局、市国土房产局、市红十字会、市气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规划建设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经信委、市安全监管局、市网宣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武警支队、滁州军分区、市人防办、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供电公司、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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