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全市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及合同履行法律风险防范网络培训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全市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及合同履行法律风险防范网络培训的通知


各旗县区工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国家四部委发改办就业【2020】100号文件精神,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我市中小企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及合同履行法律风险防范网络直播培训,以全面防范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而可能产生的企业无法正常用工、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导致的法律风险和纠纷,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企业损失,保障我市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良好市场运行环境及经济秩序。现将网络直播课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讲师及内容
  (一)培训讲师
  刘东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内蒙古中毅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市明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家铁路局专家库成员,自治区工信厅万户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十佳优质”课程获得者,自治区工信厅《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全区宣贯活动主讲人。
  (二)培训内容
  1.《疫情防控时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重点法律风险提示及操作建议》
  新冠病毒来袭,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是否可以裁员、是否可以降低工资标准?企业停工、停产,如何发放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因疫情影响职工仍待岗,企业是否发放工资?职工被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按何标准发放?职工被确诊后的隔离治疗期,如何发放工资?......相关法律问题伴随产生,如何做好疫情防控阶段的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问题,是企业的当务之急!
  2.《遭遇新冠重大疫情,企业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的紧急法律风险防范》
  疫情爆发对大量合同,诸如买卖、运输、保管、仓储、租赁、承揽、建设工程等合同履行产生无数障碍,造成合同履行实质违约,企业是否将因此而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讲座以相关法院判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为依据,对疫情进行法律属性的判断,并提出是否可完全归为不可抗力、是否可部分或全部免责,如何迅速做好前期规范化设计及准备的思路及步骤,引导企业紧急处理合同履行不能的事前风险防范,将企业损失降至最小,以共渡新冠病毒疫情难关。   二、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
  (一)时间:
  第一期2020年2月11日,上午9:30-12:00;
  第二期2020年2月13日,上午9:30-12:00。
  (二)方式:
  点击链接https://live.hst.com/neCLzSYR3并输入公司名称、姓名、电话等信息后,即可在线观看网络直播,与主讲人、咨询律师互动交流。   三、参训人员
  (一)各旗县区工信局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负责中小企业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
  (二)各旗县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全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业务、人力、财务、法律及风险管理分管领导,业务开发、销售、售后管理全体人员,法律及风险管理全体人员、人力资源部门全体人员等企业全部相关人员。   四、有关要求
  (一)希望各旗县区工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培训,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特殊时期营造我市良好营商环境的责任心、使命感来认真落实,细化部署,保证培训全面覆盖,实现理想效果,支持我市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
  (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会议管理规定,采取网络授课方式,全体听课人员以电脑或手机方式接收信息、参与互动,人员不聚集。
  (三)各旗县区工信局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收悉本通知后,迅速、即时将本通知及网络培训网址传达到辖区全部企业、参训人员,并将参加企业、人数等基本信息报至主办及承办单位联系人处。同时,以旗县为单位组成参会人员微信群,方便接收直播其他通知信息。
  (四)(四)本次网络培训的视频材料也将在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向全市中小企业免费开放,以便利学习,提升培训效果。
  (五)各旗县区工信局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注意收集企业当前环境下反映突出的法律问题,做好风险防御处置方案,并及时上报,我局将组织法学专家对此进行深入研讨。
  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白利平,电话:13304716330
  承办单位:内蒙古中毅法律咨询有限 赵淑燕,电话:13674786727;李茗砚 电话:15149065673(微信同号)
  附件:各组织单位参训信息登记表
  2020年2月10日

  附件:
  组织单位参训信息登记表

组织单位: (县/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机关参训人数

参训企业数量

企业人员参训数量

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注:请将此表及时报送中毅法律咨询李茗砚处。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