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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的通知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的通知
(吉市卫函〔2020〕6号)


吉林市中心医院、吉林市人民医院、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吉林市化工医院、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现发给你们,请按照预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应急预案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日

  附件:
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提高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检测应急反应能力和检测水平,最大限度地控制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3号)、《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等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明确职责、大小协同、保护公众。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核酸检测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一)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祖祺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常委
  刘世君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副组长:乔建国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成 员:岳东民 市中心医院副院长
  赵 伟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逄锦峰 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
  徐 军 吉林市化工医院副院长
  邱宇鹤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关思秒 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科员(联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工作职责:接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命令,组织指挥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准确收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信息并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专家组
  组 长:周凤岩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科科长
  副组长:关思秒 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科员(联络员)
  成 员:李彬先 吉林市临床检验专业首席专家
  韩中波 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研究室主任
  张桂杰 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住院部主任
  任海燕 市中心医院感染科主任
  朱洪鸣 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
  张冬梅 市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包学英 北华大学附属医院检验科主任
  刘艳红 北华大学附属医院感染科主任
  冯 刚 吉林市化工医院检验科主任
  张 静 吉林市化工医院感染控制处处长
  工作职责:评估各成员单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条件;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指导;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督导指导等工作。   四、承担检测任务的医疗卫生单位
  以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吉林市中心医院、吉林市人民医院为第一梯队(应急检测首选单位)。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吉林市化工医院为第二梯队(应急检测备选单位)。其他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作为第三梯队(人才储备单位)。   五、预案启动
  市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命令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按预案要求,随时听从应急调动和统一指挥,根据检测需求、按梯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准备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承担检测任务的准备,包括实验室检测设备的自检、人员培训、实验用品和防护物资的储备、样本保管与运输审批、废弃物处理、实验流程的设计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将提前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培训和实验室实地评估,对领导小组提出的问题,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整改完毕。
  (二)检测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操作和实验室管理应严格遵循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第三版)》等文件进行,并依据国家相关技术指南的规定不断更新,加强自查自检,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万无一失。
  (三)防护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中《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南(第一版)》的要求做好防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建议至少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双层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N95 及以上)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必要时,可加穿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
  (四)检测人员储备
  第三梯队医疗卫生单位的实验室检测人员、院内感染专家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后备人才储备,应利用继续医学教育、院内培训等手段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学习,以备随时抽调。
  (五)信息报送
  尚未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要于每周五15:00前向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单位要于每日15:00向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每日检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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