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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盐城市卫健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期间有关医疗服务的通告

盐城市卫健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期间有关医疗服务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严格落实盐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减少不必的人员集聚,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决定自2020年2月1日24时起,调整盐城市内存在较高风险的诊疗活动,通告如下:

  一、因医疗机构人员密集,无紧急就诊需求的患者暂时不要到医疗机构就诊。如确需就诊,请就诊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必须佩戴口罩,尽量减少陪同人员。   二、儿童计划免疫需提前预约,在预约时间接种。产后访视一般情况下采用电话或视频方式。   三、口腔诊疗操作极易导致疫情蔓延。全市所有公立口腔医院、综合医院口腔门诊只保留必要的口腔门诊急诊,其余可择期的诊治项目全部暂停。民营口腔医院、综合医院口腔门诊、门诊部、口腔诊所等全面停诊。恢复诊疗时间按照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四、已签约家庭医生的社区居民,如有任何健康问题,可随时通过电话咨询家庭医生。
盐城市卫健委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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