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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两节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两节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洪卫应急字〔2011〕7号)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认真做好两节及圣诞节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迅速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卫生局(社发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的领导,要按照《南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完善相关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到位。   二、要进一步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严禁值班缺岗、脱岗现象的发生,严禁安排非专业人员值班,并保证通讯畅通,信息快速传递。“两节”期间,市卫生局将不定时对各单位的值班电话进行抽查,对值班期间缺岗、脱岗和安排非专业人员值班的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全市通报。   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各自职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医学救援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和物资储备,发现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有关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内电话报告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疾病控制机构接报后要立即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各级疾控机构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传染病疫情动态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趋势,加强疫情分析和预警预测工作,并适时做出卫生应急预警反应。   五、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节假日期间的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导常见冬春季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提高公众防病意识,增强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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