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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技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技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锡科规〔2020〕21号)


各市(县)、区科技局,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科技防控能力,现紧急启动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技专项,请各单位按照专项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专项重点支持针对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疫情防控急需、短期内可投入实际应用的技术和产品,鼓励各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和科技型企业充分利用现有的研发基础,加强联合攻关与成果应用,为疫情防控及临床诊疗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申报流程
  本专项简化申报流程,采取不见面快速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请各申报单位将相关电子材料(见附件2)于2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wxkjjns@126.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新冠病毒感染防治专项-具体项目名称”,同时邮件还须抄送到单位所属地科技主管部门邮箱(后附),市属单位不用抄送。
  (二)材料报送:经专家评审获得本专项项目立项资助的,后期还须补充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书),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雪倩,联系电话:15861685566;
  苏顺开,联系电话:13861814689
  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梁溪区科技局

周凌可

13921129522

2522609101@qq.com

锡山区科技局

俞 伟

13861798867

156379661@qq.com

惠山区科技局

叶赛娟

13861451595

40093463@qq.com

滨湖区科技局

冯 洁

18706186699

546709175@qq.com

新吴区科技局

陈 枫

15844010194

249908979@qq.com

经开区经发局

陆佩琳

18601589677

352193431@qq.com

江阴市科技局

毛燕军

13921265486

2632909038@qq.com

宜兴市科技局

刘 博

13914123405

55361427@qq.com


  附件: 1、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技专项项目建议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4日

  附件1
  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
  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紧密围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诊疗与防疫的关键环节,重点开展病毒快速免疫学检测方法、临床重症病人治疗方案、抗病毒药物、治疗性抗体药物及疫苗研发等方面的关键技术攻关,为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及临床诊疗体系建设提供科技支撑。主要支持以下五个方面:
  1.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早期、即时检测以及潜伏期监测技术和产品的研发;
  1.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人群易感性及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及干预措施;
  1.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治疗策略及药物研发;
  1.4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及特效中药的筛选与应用;
  1.5 新型冠状病毒治疗性抗体或疫苗研发。   二、支持额度和方式
  每个项目原则上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项目研究从2020年2月开始,项目执行期最多1年。优先支持前期已有相关研究基础,针对疫情防控急需、短期内可投入临床应用的技术和产品。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的牵头单位须是在无锡市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在项目研究工作中承担实质性任务,具备承担科研项目的能力;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本次申报项目不计入市级其它科技计划项目限项范围,但同一申请人只能牵头申报1项本专项项目;
  (四)鼓励联合申报,由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或科技型企业开展产学研用合作项目,须签订合作协议;
  (五)优先支持工作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一线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等单位;优先支持已研发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直接相关的药械产品并进入报批流程的项目。   四、相关申报要求
  (一)新型冠状病毒属于国家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界定范畴,牵头及参与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下提出申请;
  (二)涉及人类生物医学的研究,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三)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工作,牵头及参与单位应严格遵守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四)被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清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
  附件2
  计划类别: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技专项
  指南代码:            
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

  项目名称:                   
  技术领域:                   
  承担单位:                   
  产业属性:                   
  法人代码:                   
  单位地址:          邮编:      
  项目负责人:        电话(手机):    
  单位联系人:        电话(手机):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九年制

编 写 提 纲
  一、立项依据
  1、本项目目的、意义(突出阐明在本次疫情应急防治中发挥作用,100字左右);
  2、本项目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项目承担单位概况及现有基础设施、研发条件和研发人员情况,相关技术或产品在抗击新冠疫情中已应用情况以及未来预期,相关知识产权、药械产品获审批许可或临床试验开展情况,经费配套投入能力等,500字左右)
  3、项目实施主体与运作、管理机制,伦理审查情况,机构已经采取的可持续运行机制等。   二、研究内容与方案
  1、项目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的总体目标定位;
  2、项目的特色和创新之处;
  3、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4、计划进度安排与考核指标(项目实施期不超过1年)

工作进度(按季度分)

主要工作内容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项目完成后主要考核指标(按年度):

 

 

 

 

  三、审查推荐意见

申报单位

 

我单位已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确认项目合作及所附材料的真实性,并对此负责。

 

法人代表(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合作单位

(如没有合作单位,可不

填写)

 

我单位已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确认项目合作及所附材料的真实性,并对此负责。

 

法人代表(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 若具备以下资料的,请以电子版形式与表格同步上传邮箱
  1、与申报产品相关的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临床批件、知识产权等有效证明文件;
  2、产品投放、应用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材料,如检测报告、查新报告、获奖证明、资格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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