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请做好海外项目中方人员疫情专项保险事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请做好海外项目中方人员疫情专项保险事宜的通知
(桂商合发〔2020〕3号)


各市商务局、对外投资合作企业:
  为帮助广西“走出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障海外项目中方人员安全,我厅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合作,拟向全区“走出去”企业赠送新冠肺炎疫情专项保险。具体保险内容详见附件,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各市商务局需及时转发文件,通知相关企业。
  2.有需求的企业在疫情结束前填报《海外项目中方工作人员投保情况统计表》,将电子版报送至我厅合作处及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保险公司收到名单后将安排工作人员对接并办理投保手续。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商务厅合作处,联系人:唐水连,电话:0771-2211782,邮箱:1127927834@qq.com。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联系人:黄俊,电话:15994460520,邮箱:huangjun@bgic.com。
  附件:广西走出去企业人员新冠疫情专项保险捐赠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0年3月10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