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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北京地区重点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北京地区重点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辽交运明电〔2020〕72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省交投集团:
  为贯彻落实6月20日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扩大)会议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北京地区鲜活农产品等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和省保障北京市生活物资供应组《关于做好北京生活物资供应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市要高度重视北京地区生活物资供应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先行官”和环京“护城河”运输保障作用,全力支撑北京地区鲜活农产品等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市场供应。   2.明晰细化工作责任。各市要落实好进京运输蔬菜、水果等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和司乘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健全进京运输企业的车辆、驾驶员、调度员等信息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密切协同联动,确保及时响应。要做好通行保障工作,确保进京鲜活农产品等重点生活物资运输“三保障一通畅”,即保障运输供需有效对接、保障应急运力及时调配、保障司乘人员防护到位,确保进出京运输通道通畅。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进出京道路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防疫管理工作,积极对运输车辆、场站消毒以及从业人员重点防护、检测,最大限度消除进京司乘人员心理顾虑。   3.精准落实工作任务。各市要以现有应急运输保障车辆为基础,充分调动运输企业积极性、主动性,不断优化应急运输保障运力,在市场化运输组织基础上,指导运输企业做好运输供需对接,固定所有进京运输蔬菜、水果等生活物资的驾驶员和车辆,及时将进京生活物资供应人员信息表按时上报省厅。同时,要对北京市相关部门开具证明的农产品运输车辆开设绿色通道,保障运输车辆在农产品货源区和沿线道路通行顺畅;运输企业按照北京市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运输、中转、调运等工作,进京生活物资的运输车辆必须到北京平谷区马坊物流基地进行中转调运,不得私自联系配送其他货物,并加强司乘人员封闭式管理,实现全过程“零接触”。省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对进出北京运输重点鲜活农产品等生活物资的车辆给予优先便捷的通行政策。   4.规范做好安全防护。各市要强化道路货运环节防疫管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做好鲜活农产品等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场站消毒及从业人员防护等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通过道路货物运输传播的风险。冷藏保鲜运输车辆进出中高风险区域的,经营者要参照《指南》要求进行登记管理。司乘人员在中转区、停靠区、加油补给站等地,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运输企业督促司乘人员做好自我体温监测,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要立即报告,并尽快组织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5.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市要恢复并严格实施应急物资运输公开电话值班值守制度,保持应急运输保障电话24小时畅通,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细化紧急情况处理措施,及时受理和解决车辆通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切实保障应急运输车辆的顺畅高效通行。要按照省指挥部和省厅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关信息上报工作。
  附件:1.全省各市应急物资运输保畅电话
  2.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北京地区鲜活农产品等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略)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23日

  附件1
  全省各市应急物资运输保畅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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