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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的通知
(渝肺炎组办发〔2020〕6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6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为我们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根本遵循。2020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会议指出,要强化特殊场所和重点人群防护措施,养老、救助、儿童福利、精神卫生医疗等机构,人员密集、环境封闭,相关服务对象自身防护能力弱,要压实属地责任,实施更严格的管理措施,防止外部传染源输入,对已感染患者要全力救治。各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以及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筹推进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二、进一步抓实抓细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各区县要按照分区分级分类防控要求,把民政服务机构纳入本地党委政府联防联控机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疫情排查、转移隔离、集中救治、物资保障、人员配置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督促指导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市民政局制定的《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分区分级分类工作指引》,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的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工作,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要强化民政服务机构人员配置,做好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关心关爱、心理疏导等工作。   三、认真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中特殊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对于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因家人被隔离收治而无人照料的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社会散居孤儿、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要及时掌握有关情况,组织开展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帮助。要建立社区干部联系帮扶一线医务人员家庭制度,帮助解决老幼照护等实际困难,解决一线医务人员后顾之忧。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患者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患者及困难群众开展先行救助,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20年3月1日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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