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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南金办规〔202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管委会,各企业:
  《南宁市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南宁市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
  2020年2月18日

  附件
  南宁市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6 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0〕2 号)的精神,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和服务保障,帮助企业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复工复产工作,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鼓励市属国有地方金融组织发挥引领作用
  南宁金融集团下属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产权交易所和南宁市应急转贷资金为我市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收取费率均下降50%,其中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贷款金额的1%。   二、降低小额贷款利率
  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和个人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用、延期付息或贷款展期1-3个月、免除1-3个月罚息、完善续贷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对医疗器械、药品、医护用品制造等防疫必需行业的企业,安排专门团队对接,即报即审即贷。支持南宁市广源小额贷款公司、南宁市聚兴小额贷款公司等加大小额贷款投放力度,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发放的贷款,年化综合实际利率下调3%-10%。   三、适度放宽实力强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杠杆
  各项监管指标优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其融资余额可放宽至不超过净资产的2.5倍,部分经营良好的企业可再适当放宽,单户贷款余额上限不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其中,通过银行、同业拆借及法人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方式融入资金的余额,放宽至不超过净资产2倍。   四、鼓励开展无还本续贷
  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积极与合作金融机构协商,对发展前景良好,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的企业采取积极的融资担保策略,不抽贷,不断贷,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无还本续贷。   五、降低融资担保收费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收取的担保费最高不得超过贷款金额的1%。   六、鼓励融资租赁行业支持疫情防控
  鼓励融资租赁行业积极为疫情防控相关承租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对于特定承租企业,融资租赁企业根据自身条件给予优惠利率或利率减免。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承租企业,鼓励通过延长租期,调整租金计划等方式缓解承租企业资金压力。   七、优化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
  鼓励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对挂牌企业提供线上综合服务,支持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实施挂牌企业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延期至6月30日,在疫情期间免收支持疫区建设、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疗医药类挂牌企业股权质押融资和股权转让手续费,放宽防疫抗疫类中小企业的融资条件等政策。   八、发挥商业保理公司作用
  鼓励商业保理公司优先为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提供保理融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适当降低融资利率,延长保理融资期限,减免罚息。   九、鼓励典当行下调续当费率
  鼓励典当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无法及时办理赎当、续当的当户,不盲目做逾期绝当处理,酌情减免一定逾期罚息。对其中有续当需求的当户,先行受理续当,适当延长当户缴纳前期利息及当期续当综合费用的期限,并在原有月综合费率基础上酌情下调1‰-5‰的费率。   十、建立政银企线上对接机制
  加强与驻邕各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与情况反馈,及时通报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近两个月需要还贷的企业情况,充分发挥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网上企业金融超市等作用,开展高效精准政银企对接。引导企业注册登录平台线上发布融资需求,鼓励银行机构利用平台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持续跟踪联系企业,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需求问题。   十一、优化疫情防控信贷服务
  用好国开行专项应急贷款,保障疫情防控相关企业融资需求。对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名单的,贷款利率不高于2.5%。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好城商行小微企业开行转贷款。   十二、加大债券融资
  支持企业发行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超短融、短融、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引导承销机构加快与融资需求企业对接,加大债券项目推介,积极协调争取注册发行“绿色通道”支持。   十三、支持上市公司稳定发展
  对因受疫情影响存在流动性风险的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协调金融机构通过适当展期等方式给予支持,防范股权质押风险。鼓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监高依法实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对因疫情影响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季报的,指导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   十四、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
  鼓励南宁市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通过直接股权投资、参股子基金投资、跟进投资等方式加大对防疫抗疫类企业的支持。引导各类基金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科技型、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   十五、全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各项工作
  对疫情防控期间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重点保障企业和因疫情带来市场拓展机会的优质企业,优先纳入南宁市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进行重点辅导培育。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核查、访谈等辅导规范工作,降低疫情对企业上市(挂牌)进程影响。充分利用南宁市股权融资服务中心和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双平台”,协助企业对接融资资源,帮扶企业发展。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至 2020 年6月30 日(政策措施已经明确执行期的,按已规定的期限执行)。国家、自治区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南宁市遵照执行。具体由市金融办组织实施。
  附件
  部分企业联系方式(排名不分先后)

类型

企业名称

联系方式

市属国有地方金融组织

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771-5837252

18376005566

小额贷款公司

南宁市恒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0771-5837282

17776679032

南宁市华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0771-5837292

15878743624

南宁市广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18977775898

15277026158

15107812619

南宁市聚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0771-5525346

18977988700

融资担保公司

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

0771-5828823

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0771-2863507

南宁市南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0771-5837301

13317716658

南宁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0771-5837390

18078190880

融资租赁公司

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0771-5573823

地方各类交易场所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0771-5837339

13978683720

区域性股权市场

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0771-5573389

应急转贷资金

南宁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

0771-5837396

18376767256

基金

南宁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0771-583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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