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陇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通告第8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的通告
陇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通告
(第八号)
在全市广大群众和来陇返陇人员的支持配合下,我市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效果逐步显现。当前,随着企业复工复产、机关单位正常上班,人员流动性日趋频繁,疫情防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为了切实降低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加强个人防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班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到达单位或者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公共场所尽量不接触公共区域物品,避免人群聚集,工作场所要通风消毒,工作人员之间保持适当的距离。各单位开会尽量采用网络形式召开。 从事基层防控、交通运输、宾馆服务、窗口服务、餐饮、安保、快递及外卖等行业工作人员,要尽量高标准防护,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等,每日至少测量两次体温,如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检查就医。在开展工作时,要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尽量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发现发热人员要及时报告,按处理流程请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处置。 复工返岗人员返岗前要主动向本单位报告健康情况、假日期间出行情况以及聚会情况,主动落实好健康防护措施,主动向医务人员告知疫区旅行居住史、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好医疗机构调查,得到单位准许后才能上岗。严格遵从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用餐安排,采取分餐方式,避免多人共同用餐,避免面对面就餐。出现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时,应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向企业和社区报告。各机关单位、各企业每天要加强清洁消毒,保持工作区环境清洁。 各餐饮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倡导以打包外卖、门店自提为主的方式,本市人员可以堂食,市外高风险地区返陇来陇人员可以外卖和自提,餐饮企业对堂食用餐人员要建立扫码等可追踪制度,进店就餐人员要自觉佩戴口罩,主动配合登记,做好自我防护。从业人员在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服务时应严格按照防护要求操作,确保手、口卫生。店内要定期消毒、通风,避免交叉感染。 各商场、超市、个体门店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要佩戴口罩,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直接接触。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有肉眼可见污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收银员、售货员、理货员、保洁员、保安等与顾客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在上岗时一定要佩戴口罩和手套。 全体市民要尽量减少外出和聚集,做好外出人员的个人防护,孕妇、老人、孩子尽量不外出,外出一定要戴好口罩,积极配合商场、超市工作人员的防疫工作。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时间,减少外出次数。与他人要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商场购物不使用公共小推车,乘电梯时不触摸电梯扶手,尽可能不触碰公共区域设施。回家后一定要认真洗手,同时对手机、钥匙、外套、鞋子进行消毒。
陇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1日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