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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长沙市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药产品及相关原材料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药产品及相关原材料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长价监中心[2009]5号)


各区、县(市)物价局:
  为及时掌握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药产品及相关原材料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明电通知精神,现就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药产品及相关原材料价格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测预警工作
  各区、县(市)物价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药产品及相关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预警工作。从6月1日起,对相关医药产品、原材料及卫生器材(具体品种见附表)实行“一周二报”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各区、县(市)物价局应指定专人对上述品种进行监测采价,并于每周一、四上午11:00前将采集的价格数据上报市价格监测中心。   二、开展市场调查巡视,加强价格分析预测
  各区、县(市)物价局要根据《价格监测调查巡视制度》的规定,及时组织开展市场调查巡视,加强价格分析预测工作。并于每周一上午11:00时前上报相关医药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调查巡视报告。此次调查巡视纳入季度价格监测质量考核。各单位要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预报,对突发性、紧急情况要采用电话第一时间上报,确保在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作出预警,第一时间及时上报,第一时间进行控制。电话上报后再及时补报电子文档至市价格监测中心电子邮箱,用以归档备案。
  电子邮箱:jgjc@csprice.com
  附件: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药产品及相关原材料价格监测表
  报告单位:
  本期监测时间:  月  日      上期监测时间:  月  日

药 品

序号

品 名

规 格

计量单位

本期价

上期价

涨跌±%

备 注

1

莲花清瘟胶囊

 

 

 

 

 

 

2

双黄连口服液

 

 

 

 

 

 

3

双黄连胶囊

 

 

 

 

 

 

4

双黄连片

 

 

 

 

 

 

5

霍香正气合剂

 

 

 

 

 

 

6

藿香正气水

 

 

 

 

 

 

7

藿香正气胶囊

 

 

 

 

 

 

8

抗病毒口服液

 

 

 

 

 

 

中 药 材

序号

品 名

等 级

计量单位

本期价

上期价

涨跌±%

备 注

1

灸麻黄

 

 

 

 

 

 

2

柴 胡

 

 

 

 

 

 

3

生甘草

 

 

 

 

 

 

4

藿 香

 

 

 

 

 

 

5

瓜 蒌

 

 

 

 

 

 

6

八 角

 

 

 

 

 

 

防 护 消 毒 用 品

序号

品 名

规 格

计量单位

本期价

上期价

涨跌±%

备 注

1

口 罩

 

 

 

 

 

 

2

84消毒液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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