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增城市防治和监控返乡人员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的通知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增城市防治和监控返乡人员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的通知
(增府办[2003]13号)
各镇政府、沙庄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增城市防治和监控返乡人员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增城市防治和监控返乡人员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为切实做好从非典型肺炎病例较多地区返乡人员疫情监控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所有技术处理工作均应在防疫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一、各镇(街)要立即组织力量,分工负责,对在外地务工经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摸查,造册登记。
二、各村委会负责对返乡人员进行登记,登记的主要内容有:姓名、性别、年龄、务工经商地、返回本市时间、在外地是否接触过非典型病人或疑似病人,目前健康状况等。
三、对目前仍在外地务工经商的人员,要尽快取得联系,劝喻他们暂时不要返乡,并明确告知强行返乡将被强制隔离14天。
四、各镇(街)负责收集各村委会返乡人员情况登记表。由挂片镇领导负责,做好联系和监控工作,及时组织他们到当地卫生院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体温、血象、胸片。发现疑似病例的马上隔离,并通知疫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专门防疫人员用专车送市人民医院强制检查,确认病症立即隔离治疗,并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对有关场所进行严格消毒。所有费用由镇(街)负担。
对从非典型肺炎病例较多地区返乡经检查无异常者,由镇(街)政府(办事处)负责对其集中隔离观察14天;对从其他地区返乡经医院检查又无异常者,要由镇(街)政府(办事处)负责督促村委会实行家居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间每天要测量体温两次,询问被隔离者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每天下午向所在镇(街)疫情处理小组办公室报告。
集中隔离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由镇(街)派出所负责,防疫消毒由卫生院负责,生活由镇(街)疫情处理小组安排,费用由各镇(街)负担;实行家居隔离的,由挂片镇(街)领导督促村委负责,费用由被隔离者负责。
五、市疫情防治督查组负责对镇(街)上述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发现因敷衍塞责、措施不力而造成疫情蔓延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及领导的责任。
六、本应急预案的监控对象是指来自非典型肺炎病例较多地区的务工经商返乡探亲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