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春节期间返(来)吉人员管理与服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1.01.29
- 施行日期:2021.01.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春节期间返(来)吉人员管理与服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长春新区、长白山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近期,境外疫情持续蔓延扩散,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随着春节临近,外出务工、求学及探亲人员陆续返乡,人员大规模流动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精准三确保”部署要求,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加强春节期间返(来)吉人员管理与服务,做好春节期间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
坚持非必需不外出。倡导在我省生活、工作、居住、务工人员留在本地过节,减少不必要出行,尽量不跨地区出行,高风险地区人员均应就地过年,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尤其是避免跨境旅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小学校师生、企业员工等要带头做好表率。确需外出的,务必提前了解目的地的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并提前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报备。 倡导非必要不返乡。原则上不允许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全域实行封闭管理的人员返(来)吉,确需返(来)吉的须经当地省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倡导在外就读学生、务工人员特别是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不返乡,留在当地过年。拟返乡人员要提前将返吉时间、联系方式、14日内旅居史、从事职业等信息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引导返乡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加强旅途中个人防护。
二、落实人员管理 强化入境隔离。对从境外高风险国家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吉继续集中隔离14天。对从其他境外国家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7+7”天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吉继续集中隔离7天,再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对在吉解除隔离的入境人员纳入社区健康随访管理,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告知境外旅居史。 实施分类管控。国内中高风险区返(来)吉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在隔离期间按“进、中、出”进行三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其他返(来)吉人员实行“落地即检”,在第一落点所在地实行核酸检测采样、登记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他非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吉人员须持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无异常且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可有序流动。在吉停留不足14天的,以实际在吉时间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返乡人员管理。尽量劝导外地拟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非必要不返乡,确需返乡的,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行政村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交通运输业防控措施。民航、铁路、公路合理调控进返(来)吉交通流量,全面加强远端登机登车前核酸检测有效证明查验及客运场站扫码、测温、票证核验、返(来)吉政策宣传提示等工作。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加强客流疏导组织,优化安检、换乘、行李领取等流程,强化场站内外交通接驳和疏散组织,最大限度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应做好日常消杀、通风工作,司乘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进出车站、上下车应认真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或其他有效证明信息。 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应限制客流量,有条件的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设置“一米线”。从业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出人员要落实好戴口罩、测体温、查健康码常态化防控措施。 文旅单位防控措施。继续实行景区预约管理,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实行限量、预约、错峰进入。电影院等娱乐场所执行接纳消费者人员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政策。从严落实学校、养老机构等防控措施。
四、减少人员聚集 取消庙会、年会、会销、寿宴、宗教活动等非必要聚集性活动,禁止大型聚餐、打牌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控制农村集市规模。提倡时尚过年,倡导网上视频、电话问候、短信交流、微信互动等方式向亲朋好友问候和祝福,减少走亲访友。 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倡导不摆宴席,不邀请外地亲友前来参加。 从严控制和审批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企业、团体、个人等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的会议、培训、聚餐、联欢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照管理权限由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出具评估意见;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宾馆、酒店的检查力度,对未取得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评估意见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予以批评、通报,情形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
五、加强个人防护 落实物防措施。限制采购、销售、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严格落实食品、物品管控措施不放松,坚决做到冷链货品批批检、件件消,加大对冷链食品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购买冷冻、海鲜等食品尽量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时注意查验“冷链三证”,即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不购买无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或网络冷链食品。 坚持健康生活方式。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医疗机构、通风不良场所,注意个人卫生,不握手、勤洗手、戴口罩,多消毒、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 坚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发现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有关工作要求 落实“四方”责任。各地要按照属地原则做好返(来)吉人员动态排查和核酸检测,监督指导社区(村)和辖区单位严格落实返(来)吉人员防控措施。各部门要落实防控责任,加强返(来)吉人员排查管理,对发现的漏管、漏控、漏检问题要严肃倒查追责。返(来)吉人员要自觉履行防疫责任,抵达后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和个人健康状况。个人要自觉做好体温、症状等日常健康监测,履行好个人义务和社会责任。 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社区(村)和单位、工地、酒店等要对进返(来)吉人员建立台账、滚动摸排,核验核酸检测证明,督促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措施。对未持有效核酸证明的,返(来)吉当日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严格控制流动。 做好政策衔接。坚持科学、精准、适度原则,分级分类采取防控措施,同时注意与国家相关政策做好衔接,不简单化、一刀切“加码”,最大限度为人员返(来)吉提供服务保障。 严格责任追究。有关人员要严格落实公民主动报告责任,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按要求如实报备、报告,隐瞒行程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严格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1年1月29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