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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春节“两会”及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春节“两会”及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冀自然资字〔2021〕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把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落到实处,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春节、省“两会”、全国“两会”及疫情期间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谨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力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明确重点内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排查整治
  (一)加强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要对《河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冀安委〔2020〕4号)明确的任务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安全生产任务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整治、煤矿安全整治、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消防安全整治、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整治、旅游安全整治、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等10个专项方案工作任务 。要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一表三清单”,并严格督促整改到位。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排查整治。重点对楼前楼后、房前屋后、人员密集区域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整治。
  (三)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排查整治。对单位办公区域消防设施、灭火器、车辆及用电用水用气设备进行排查整治。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任务落到实处
  (一)进行自查,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
  (二)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加强对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跟踪督导,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措施不得力甚至酿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三)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春节过后,要按照省安委办印发的《全省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冀安委办传〔2020〕52号)要求,对元旦春节期间(1月1日至2月20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地阶段性工作总结请于2月25日前报省厅矿业权处。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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