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20.01.21
- 施行日期:2020.01.2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办各处(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务服务中心: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已经办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综合处
2020年1月21日
2020年1月21日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与传播,健全我办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肺炎疫情工作机制,切实保障 全体干部职工 和办事群众 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预案 , 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预案。
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组织指挥体系,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工作目标
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应急机制,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防控,及时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对疫情感染人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力、有序、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我办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组织体系及职责
组织成立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部署和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具体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地行政审批局落实防控措施。完成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各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办综合处,各专项工作组及其组成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一) 综合组
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负责收集疫情信息和安排人员应急值班;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牵头处室:办综合处;组长:付俊生,副组长:刘颖、刘严,成员:张秀阳、黄天棋、孔丽涛、郑鹏程)
(二)疫情监测和防疫处置组
分区负责落实疫情监测、预防和控制、处置措施;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技术咨询和指导,发放《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组织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负责疫情信息的收集、上报;做好疫情防控和疫情处置工作,并进行检查督导。办综合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务服务中心按区域分别负责办机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的检测排查,督促采取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必要措施。 (牵头处室:办综合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处、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部;组长:付俊生,副组长:周宏正、张士尧,成员:郑鹏程、李少伟、李丹)
(三)新闻宣传组
负责组织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疫情防治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网上宣传、舆情引导管控等工作,依法规范和加强办门户网站、“冀时办”APP、微信公众号等移动应用平台相关内容的发布和管理。 (牵头处室:办综合处、政务数据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处、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部;组长:李勇,副组长:付俊生、储素敏,成员:黄天棋、成沙沙、赵轩宇、王帆、李丹)
(四)物资保障组
负责提出疫情防控所涉及的物资需求计划,落实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装备,配备必要的急需药品、防护用品;采取统筹管理使用,建立物资发放台账,优先保障与办事群众密切接触的一线窗口工作人员。 (牵头处室:办综合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处、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部;组长:刘严,副组长:周宏正、张士尧,成员:郑鹏程、李少伟、杜兴)
(五)依法规范和纪检监察组
负责指导疫情防控过程中办机关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务服务中心依法依规有序运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办事群众合法权益;负责开展疫情防控督察,监督各区域疫情防控布置落实情况,依法依规查处各类扰乱、妨碍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的违纪违法案件,为疫情防控提供安全稳定环境。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机关纪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委办公室、省政务服务中心党群教育部;组长:白志明、张永利,副组长:周宏正、张士尧,成员:王馨萍、赵盎然、吕占锋、李丹) 落实防控措施
(一)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 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办党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办各处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人、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测报告,严格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明确专人每日开展排查,做好防控预警。
(二)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1.按照省委、省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工作部署,第一时间落实省防控领导小组有关控制措施,限制或停止人群聚集的活动,对外来人口、流动人口 ( 特别是近期在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停留或接触当地人员的 )进行预防隔离;
2.与新华区卫生健康局、新华区卫计委、石家庄市第五医院、省胸科医院建立联动机制,对确诊、疑似病人采取定点医院集中救治措施,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医学观察;
3.突出网上办事功能,按程序请示省政府同意后,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公告。 省政务服务 中心 实行网上办、电话办、邮 递 办、预约办审批服务方式 。同时,对与疫情防控相关和其它重大项目需紧急审批的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即来即办,特事特办,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已公示项目进场交易、新项目进场。同时,涉及疫情防控等重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仍可进场交易,切实做好服务保障。
4.物业要加强对公共服务区域的卫生保洁和消毒杀菌工作,特别对电梯、门厅等公共区域要增加保洁作业和消毒作业频次;关闭东、西配楼及主楼西部负一停车场电梯;对口罩等防护用品,要在服务区域内相应位置配置回收箱统一回收。
5.在大门口、停车场增设体温监测点,对干部职工及办事群众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登记;办各处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务服务中心每天上午 9: 00 点前将各自区域内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监测信息统一报办综合处汇总,确保排查监测不漏一人。
(三) 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加强与航投物业、驻我办警务站民警的协调配合,从办各处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务服务中心抽调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体温监测排查工作,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加强不明原因发烧、发热等疑似症状病例的监测、排查和报告工作;凡涉及与疫情相关的情况、信息,值班人员要第一时间上报值班领导,不得迟报、漏报、缓报、谎报、瞒报。
(四)开展培训和演练。 开展疫情防控预防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肺炎防控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针对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五)做好信息发布上报。 按照省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做好信息发布上报工作,做到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 应急响应终止
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办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省防控领导小组综合评估结果和终止应急响应安排部署,报办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应急响应终止。 督导检查
办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我办属地防控职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办各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重点检查各处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务服务中心应急预案、信息报告、监测预警、联防联控、物资储备、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等是否落实,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严格奖惩措施
(一)奖励 :对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先进处室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责任追究 :1.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求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2、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依法追求相关人员责任。3、对不接受医学观察、隔离治疗,阻碍、干扰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在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预案的制定
(一)本预案由办综合处制订,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二)办综合处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并按规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