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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做好预防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做好预防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队、中心及招待所:
  根据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对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指示和要求,为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和督导系统
  市统计局成立“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邓平
  副组长:孔爱玲、曾曲宏
  成员:夏有亮、戴跃华、杨 卫、杨昌斌、戴建平、杨新洪、伍健铭、李必祥、陈宗放、张光明、胡居理、李成辉、李 扬、匡鲁江、黄轩国
  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处、室、队、中心主持工作负责人为责任人,并应指定专人负责部门内部的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   二、应急响应
  1、及时报告疫情。各部门一旦发现发热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或领导小组报告(电话:82104532、82103027、13502853435),同时,要迅速安排染病职工到医院就诊。对疑似病人接触人员,要按卫生部门要求迅速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2、发生疫情的情况下,全面启动应急响应,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作好各项工作,对有关人员采取隔离,防止疫情传播。   三、日常防治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关系到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全局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一系列决策和工作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抓好本部门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以极端负责的精神,团结协作,打好“非典”防治工作的攻坚战,保证各项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2、妥善安排好各项业务工作,尽可能减少各类会议。报报表尽量通过网络、传真、电话等方式上报,减少外出。加强对来我局办事的外单位人员的管理,特别是发现发热病人,要及时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消毒措施。局保安值班室要坚守职责,提高警惕,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局。禁止一切传销、拉广告等人员进入我局。
  3、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疾病预防。各部门要搞好环境卫生,办公场所要保持清洁。办公室要拟定具体的消毒措施,全面做好人群相对集中的办公室、会议室、楼道、职工食堂、值班室、教室、电梯间、厕所等地方的消毒,此外,对交通工具、电话、计算机等公用设施也要进行经常性的消毒,不留死角,防止病源传入。各部门要顾全大局,主动协调与配合。
  4、加强食堂卫生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确认没有“非典”症状才能上岗,并且要带好头罩、手套、口罩等防护措施。
  5、积极做好防病宣传教育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稳定人心,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和防治疫情。要求干部职工近期尽可能少去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等人群密集的地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要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身体锻炼,增强免疫力,注意居室通风,保持空气新鲜。
  6、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当前,我局统计改革和建设的各项任务很重,但保护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我们要从大局出发,全力做好疫情的防治工作,同时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部署和各项任务,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毫无放松地抓好统计改革和当前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把非典型肺炎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7、各部门要及时研究落实措施,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肃对待,积极防治,扎扎实实抓落实,切实预防和控制“非典”的发生和流行。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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