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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开课目录指引(第一批)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开课目录指引(第一批)的通知


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要求,市教委汇总了一批高校建设的优质在线课程,首批开课课程以被认定的国家、重庆市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为主,共368门,包括大学生文化素质课、公共课、专业课等。现将《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开课目录指引(第一批)》(附件1)印发给你们,供你们开展线上开放式教学、线上SPOC教学等。

  一、创新在线课程教学应用模式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高校应根据教育部、市教委要求和学校实际,通过引进公布的课程和自建课程,积极开展线上开放式教学或线上SPOC教学等。
  1.线上开放式教学模式。学校可直接选用公布的在线课程或自建课程,组织学生在本校课程教师的指导和管理下,在课程平台上进行线上学习,完成在线课程的所有教学要求,由开课学校出具在线学习考核成绩,各选课学校依据自身情况自行规定在线学习成绩认定及折算方式与课程学分。
  2.线上SPOC教学模式。学校选用公布的在线开放课程或自建课程,配备相应的任课教师,与开课学校课程团队教师共同开展网上备课并确定考核方式,部分课时组织学生进行在线共同学习,其他课时由本校任课教师通过公共课程平台、校内智慧教学系统或网络学习空间及数字化软件等方式,组织在线教学、线上讨论、答疑辅导等教学活动。成绩考核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的课程考核评价方案,综合评定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认定相应学分。   二、加强在线课程教学应用服务保障
  1.明确教学平台解决方案。学校可选用教育部、市教委认可的1-2个公共课程服务平台支持本校的在线教学应用,引导课程团队教师充分利用平台拥有的丰富课程资源、在线教学工具和技术支持服务开展在线教学。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学校可要求选定的课程服务平台,针对性制定和推出支持本校在线课程教学服务方案,及时满足在疫情防控期间各高校的线上教学需求。
  2.加强组织指导服务保障。市课程中心要做好高校在线课程教学应用的服务指导,积极整合现有数字课程资源,强化协调联络,及时发布最新有关在线课程信息,支持和保障各高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的开展。各高校应按要求及时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组织与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类已建成的在线课程和课程资源,充分利用工作QQ群、微信群等网络通讯平台及时建立跨校的课程共享联盟、课程教师团队的交流渠道,建立和完善课程跨校协同应用机制,保障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   三、有关在线课程应用工作要求
  1.发挥精品课程资源作用。疫情防控期间,要充分利用好各高校已建成的精品在线课程资源,组织开展在线教学应用。各高校按照国家级、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后管理要求,通过公共课程服务平台向公众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团队支持,开课学校应予以相应支持。
  2.开展课程广泛共享应用。各高校其他已在公共服务平台上运行的校级课程资源,如愿意向非本校师生用户开放且提供教学服务团队支持,可于2月15日前填写《各高校其它在线开放课程开课清单回执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zyeb001@163.com,由市课程中心汇总后统一发布,供其他高校选用。
  3.及时报送在线教学应用情况。为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各高校利用各类课程平台开展线上课程教学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市课程中心专门建立了“高校在线课程开课及学生在线学习情况调查问卷系统”,调查问卷将于2月15日起每周五通过工作QQ群在线发布,各高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及时填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翔(63857512),郑州(13452193499),余鑫(15310450391)。
  市课程建设与应用工作QQ群:736216753,请各高校负责课程建设与应用管理工作人员加入。
  附件:1.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开课目录指引(第一批)
  2.各高校其他在线开放课程开课清单回执表
  3.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高校在线教学服务平台重庆地区服务联系方式(部分)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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