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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商务部商贸服务领域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商务部商贸服务领域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陕商函〔2020〕698号)


各设区市(区)、韩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商贸服务业相关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商务部拟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元旦春节期间商贸服务领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根据商务部会议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参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参会人员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餐饮、住宿、家政、拍卖、人像摄影、洗染、沐浴、美容美发、家电维修等9个商贸服务工作领域领导、业务科(处)室、商贸服务业相关行业协会和大型商贸服务企业有关人员。   三、会议主题
  结合元旦春节期间服务消费旺盛、人员容易聚集的特点,部署商贸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宣讲节日期间商贸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指南,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做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四、会议议程
  (一)商务部服贸司分管同志动员讲话;(10分钟)
  (二)中国烹饪协会宣讲餐饮企业疫情防控指南;(20分钟)
  (三)中国饭店协会宣讲住宿企业疫情防控指南;(20分钟)
  (四)上海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宣讲疫情防控指南;(20分钟)
  (五)北京市疾控中心宣讲拍卖、美容美发、洗染、沐浴、人像摄影、家电维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40分钟)   五、参会要求
  (一)商务部分配我省13个参会终端,我省参会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设省商务厅、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杨凌及韩城13个会场。各会场要严格按照会场当地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组织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做好测温登记等相关工作,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省商务厅会场设在西五路85号省商务厅办公区9楼会议室。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安排会场,安排专人负责会议组织工作,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各会场参会口令将于12月28日通过微信工作群发放,请务必安排技术人员于2020年12月29日(星期二)9:00-11:30进行系统测试,扎实做好会议保障工作。
  (三)为保障视频会议流畅度和清晰度,会议期间所有参会终端不要开启摄像头和语音功能。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将与会人员名单于12月29日14:00前报省商务厅(服贸商贸处)。
  联系人:毕平阳        王朝军
  电 话:13775028519      13891801345
  附件:商务部商贸服务领域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与会人员名单

陕西省商务厅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
  商务部商贸服务领域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与会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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