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举措》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举措》的通知
(晋科函〔2020〕8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省科技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举措》已经1月31日厅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通过,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省科技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举措》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2月1日
2020年2月1日
附件
省科技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举措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应急办的有关安排,为有效保证全厅健康有序运转,切实完成防控工作各项任务,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省科技厅对厅应急预案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完善,制定如下落实举措。
具体分工
(一)办公室
1、牵头建立厅领导、各支部书记、厅机关处室负责人以及直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微信群,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厅党组有关病毒防治的最新精神和安排部署。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可根据需要建立各自的微信群。涉及保密、安全等方面的内容严禁在微信群里发布。
2、总体协调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疫情防控的应急、值班、宣传和舆情等相关工作;
3、联系协调厅后勤中心,采取规范性措施,做好办公大楼消毒、防疫安全等工作。
(二)战略处
1、与有关处室配合,开展病毒防控方面相关战略研究工作;
2、了解病毒疫情相关动态和统计情况。
(三)法规处
1、梳理疫情防控方面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形成清单;
2、梳理病毒防治方面软科学已立项项目相关情况,提供参考。
(四)资源处
1、梳理疫情防控方面已立项的相关项目,并列出清单;
2、与财政厅对接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应急攻关专项项目立项和资金下达等相关问题。
(五)监督处
对厅系统应急预案落实举措执行、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并制定相关措施。
(六)重大处
梳理疫情防控方面重大专项已立项项目情况,并形成清单。
(七)基础处
1、做好“重大传染性疾病诊防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组建等相关工作;
2、梳理疫情防控方面基础研究计划已立项相关项目,并形成清单;
3、梳理疫情防控方面各类平台,并形成清单;
4、了解省内外疫情防控方面相关标准,并形成清单。
(八)高新处
梳理形成疫情防控方面相关高新技术企业清单。
(九)农村处
1、通过有关部门了解掌握农业农村疫情防控形势和技术需求,及时汇总提供有关情况;
2、检点扶贫工作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十)社发处
1、牵头做好疫情防控科技攻关专项相关工作;
2、与科技部社发司对接,了解全国疫情防控相关举措、动态以及先进防疫技术;
3、做好向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4、做好向科技部报送每日研发进展情况。
(十一)成果处
1、多途径了解国内外疫情防控方面相关先进科技成果,并梳理形成清单。如切实可行,立项进行推广;
2、结合厅科技专家库,梳理列出疫情防控相关专家清单。
(十二)国际处、外专局
1、了解国内外疫情防控方面最新防治技术、防治手段,并形成清单;
2、梳理疫情防控科普系列知识,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科普工作;
3、及时了解国外针对我国、我省病毒防治工作的信息与动态。
(十三)人事处
1、梳理厅干部职工具有医学背景及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清单;
2、对病假人员进行追踪,确保干部职工不带病上班;
3、与农村处配合,掌握厅系统驻村帮扶人员健康状况;
4、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考察了解干部。
(十四)离退休处
了解厅系统离退休干部健康状况,并形成清单。 相关要求
(一)各位厅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着力做好分管领域相关工作。
(二)上述所有分工安排,于2月3日下午5:00前将总体情况通过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群报送办公室(贺晋忠),以后如有进展于每日下午5:00前报,并按要求和相关程序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三)各位厅领导、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应按照厅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零报告,并按要求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厅办公室。
(四)各位厅领导、各处室在保证我省病毒防治工作的前提下,还应按照节前厅党组重点工作分工,结合轻重缓急积极推进其他相关工作。
(五)其他新的要求或事宜,根据职责分工进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