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税务局等关于印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国资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发文字号:津发改财金〔2020〕82号
- 公布日期:2020.03.09
- 施行日期:2020.03.0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物资管理 疫情防控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国资委、天津证监局关于印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发改财金〔2020〕82号)
各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76号),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附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办法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国资委
天津证监局
2020年3月9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国资委
天津证监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