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市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对外办理业务的通告
- 制定机关: 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公布日期:2020.02.01
- 施行日期:2020.02.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市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对外办理业务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针对近期国家和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广东省委、省政府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减少人员聚集,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切实做好防疫和服务工作,惠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采取相应防控措施,规范对外业务办理,现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惠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于2020年2月3日(星期一)对外开放服务,且至2020年2月29日,大厅暂停现场取号服务,办事人员如需办理业务,请提前2个工作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惠州分厅预约平台”进行网上预约。 实名预约成功的办事人员请按照预约时段,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必要的办事材料,正确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方可到大厅办理事项。 请办事人员尽量推迟办理非紧急类事项,尽量避免到大厅现场办理,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惠州分厅”(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1300)、“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粤商通”(APP)等网上信息平台进行业务办理,以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特此通告。
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2月1日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