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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北海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筑工地冬春季暨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北海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筑工地冬春季暨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建施〔2021〕654号)


市质监站、合浦县住建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119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筑工地冬春季暨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明确、规范处置工作措施,现将《北海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筑工地冬春季暨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联系人:徐显  联系电话:2032291)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北海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筑工地冬春季暨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冬春季暨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处置工作措施,做到快速响应、精准管控,减少续发病例,降低暴发规模,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1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松劲心理,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效应对,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确保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稳定,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巩固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向好形势。   二、防控范围
  全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筑工地。   三、工作原则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要求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策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疫情处置机制,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全封闭管理。施工工地要实行全封闭管理。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地封闭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工地内要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加强工地人员管控,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工地内人员应尽量减少外出,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流动。
  (二)加强进出人员排查登记。严格实行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用工情况应建档成册,每日进出工地人员要做好登记,明确人员流向,并及时将该信息情况上报。进入工地需进行测体温,检查身体健康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
  (三)加强工地人员实时监管动态管理。每日开工前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防疫教育,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防疫交底与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佩戴口罩,除与工作相关的内容外,不得随意攀谈,做好个人防护。每日人员上下岗时都要进行身体健康情况检查。如需更换施工人员,应报业主单位同意。对进出项目工地(包括生活区)的所有人员(包括家属亲友)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应指定专人对进入项目现场的所有人员的流动和体温情况进行排查、检测并登记。同时,加强国内返桂来桂人员健康跟踪监测,做好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登记和排查,按常态化健康码最新规则进行转码操作,对可疑人员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登记报告、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服务,每日填报《建筑工地人员信息登记汇总表》(详见附件),报送至项目监督员,无情况也要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四)加强工地环卫管理。工地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工地卫生员应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消毒工作应留存记录。
  (五)筹备好必要的防控物资。做好口罩、消毒设施、酒精、洗手液、感冒发烧药品、体温测温枪等防护设施的采购、发放、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六)做好场地消毒卫生。开工前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劳务企业等单位做好项目部、食堂、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消毒防疫,严格做好工地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工作、清理卫生死角。
  (七)积极推动疫苗接种。各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要密切关注我市、属地县区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积极推动项目人员进行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建立免疫屏障,确保施工工地人员“应接尽接,应接必接”。各企业、各项目部对本项目所有人员进行排查,积极推动项目人员冬春进行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冬春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全市各项目部需要将本项目工作人员及工人接种疫苗情况及时汇总上报至项目监督员。
  (八)做好春节期间停复工准备工作。放假期间施工单位要加强劳务人员的源头管控,督促各分包企业从出发地、源头介入监测监控,在当地进行健康检查,每天调度拟返场人员健康情况并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健康码。节后复工前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参建单位按照落实防控措施。对复工返岗人员要做好备案登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岗人员应提供到达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居家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节后复工应及时将项目复工情况报送至项目监督员处。   五、应急处理
  (一)建筑工地要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处理,从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人员要分别按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进行处置,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二)一旦工地内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疑似病例,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送医,并将情况报告防疫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该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工作,按照防疫部门的有关要求做好后续工作。不得私自就医,造成疫情传染扩散。   六、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市质监站、合浦县住建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高度重视本次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对所辖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节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严格落实领导带班检查制度,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请各有关单位、建筑企业、各项目部务必认真对待,严格执行。如有因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严厉追责。
  (二)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市质监站、合浦县住建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要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对检查中发现的未落实疫情防控的项目,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期限和责任单位;重大隐患要实行,跟踪整改销号制度。
  (三)及时汇总报送。请市质监站、合浦县住建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每日汇总报送各建设项目人员排查情况数据至我局质安科(联系电话:2032291,邮箱:bhzak2032291@163.com),并及时汇总报送疫苗接种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送相关信息。
  附件:1.建筑工地人员信息登记汇总表
  2.北海市建筑工地人员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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