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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金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4号——关于对来自重点地区人员实施“受控进入”的通知

金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4号)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为有效遏制疫情蔓延扩散,根据省政府“清存量、控增量”“受控进入”工作要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在全市范围对来自重点地区人员实施“受控进入”:

  一、全面落实“七管三查”,强化重点地区人员源头劝返。坚决执行“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人”的原则,按照“单位管职工、企业管员工、市场举办者管经营主体、学校管师生、房东管租户、宾馆管旅客、工地业主管施工队伍”的要求,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与农村基层组织对本单位、本行业、本地区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摸,并对重点地区人员逐一劝说到位,确保其延后返金。   二、各卡口要严格执行入境车辆检测点“一测三问三登记”制度,逐一核验司乘人员身份信息、来源地和去向。对来自重点地区人员坚决进行劝返。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及时上报属地指挥部并纳入“橙色预警”管理。对无发病症状的受控进入者,一律纳入“黄色预警”管理,由管理主体(所在单位或房东)到卡口接人,并实施14天居家隔离观察。   三、对受控进入者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观察管理责任。每个居家观察对象都应纳入网格化管理。要建立联合工作小组,切实落实好受控进入者的居家隔离措施。对不服从居家隔离管理规定的人员,依法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对因管理不力放任居家隔离对象离家外出的,严肃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金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金华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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