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
- 制定机关: 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 公布日期:2020.03.16
- 施行日期:2020.03.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清明将至,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和反复,引导全市人民安全、文明祭扫,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暂停公墓、陵园等祭扫悼念活动
全市各陵园、经营性公墓和各级各类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实行封闭管理,暂停祭扫、悼念等活动。陵园、公墓等单位要安排工作人员采取多种形式代替市民群众进行祭扫,有条件的单位要开设网络祭扫平台,供广大市民开展网上祭扫。 规范民间祭扫悼念活动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五个确保”,避免交叉感染风险。
一是确保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近距接触;
二是确保减少祭扫人数,防止聚众聚集;
三是确保错开人流高峰,合理安排出行;
四是确保缩短祭扫时间,简化祭扫内容;
五是确保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减少因专门返乡(来洛)祭扫而形成的人员流动。
(二)倡导文明安全祭扫。实行“四个提倡”“四个不”,确保民间祭扫悼念活动安全、有序、文明。
一是提倡安全祭扫,可采取献花、清扫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不允许在林区墓地明火祭祀和燃放鞭炮,过“平安”清明;
二是提倡文明祭扫,可采取追忆故事、诵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不借机搞封建迷信和传播邪教,过“健康”清明;
三是提倡节俭祭扫,可采取“家庭祭祀”“网上祭祀”等方式寄托哀思,不聚众大操大办、奢侈挥霍,过“清静”清明;
四是提倡环保祭扫,可采取“祈福卡”“寄语墙”等方式寄托哀思,不当街焚香烧纸和抛撒祭品,过“清洁”清明。 强化祭扫悼念活动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宣传部门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文明祭扫开展广泛宣传。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的监督检查。村(社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教育引导村民群众落实通知要求,尤其要对辖区内存在的集聚性祭扫风险点进行全面摸排,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纾解。红白理事会要协助村(社区)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