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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大连市律师协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会员服务工作的通知(2021)

大连市律师协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会员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代表处、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切实保障各位律师及来访人员身心健康,同时做好会员服务工作,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加强办公场所疫情防控措施,适当调整现场接待和服务方式,确保协会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信息变更,可网上办理。律师事务所可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将相关材料报至协会秘书处。律师年度考核工作待另行通知。
  联系人:滕广新
  咨询电话:0411-82305666转615
  电子邮箱:lxmsc@vip.163.com   三、实习律师相关工作
  1.实习证注销。首先由律师事务所通过邮件递交申请,申请通过后,将书面申请材料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2.实习证补办及延期。实习律师可电话联系秘书处,律师事务所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将书面申请材料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3.集中培训。暂停举办实习律师线下集中培训,前期按规定申请延期实习的,暂停培训期间不计入延期时间。
  4.面试考核。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安排面试考核。待疫情解除后,再行安排。
  5.其他。疫情防控期间,上述符合条件的申请,协会将按规定程序办理;须发放的各类材料及证件,协会将通过快递方式送达。实习证办理工作待另行通知。
  实习工作联系人:宋述山
  咨询电话:0411-82305666转610
  电子邮箱:lxmsc@vip.163.com   四、财务工作
  1.需要报销的各经费使用单位及部门,请通过“云之家”软件网上提交财务审批,票据邮寄至协会秘书处并留下联系电话。
  2.交纳事业保险原则上采取网上转账汇款。需办理退休的律师,请提前电话与出纳联系。
  3.申请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理赔的律师,请提前电话联系,并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财务工作联系人:
  出纳刘湃卿,电话:0411-82305666转606
  会计王淑香,电话:13998528559
  电子邮箱:lxmsc@vip.163.com   五、律师维权、投诉查处工作
  1.大连市律师协会维权、投诉受理查处中心暂停当面接待来访,恢复接待时间另行通知。暂停当面接待期间如提出维权、投诉事项,可通过维权、投诉热线电话咨询相关事宜,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协会进行咨询。疫情防控期间,维权、投诉案件办理的工作期限顺延。投诉案件的立案、答辩、调查、听证、文书发送等相关工作安排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有关律师代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和重大案件备案工作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和重大案件备案材料请快递至协会。
  3.开具无违纪证明
  需开具无违纪证明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请以律师所为单位将律师或律师所执业证照片或扫描件发至协会邮箱。证明开具完毕后,协会将向申请人发送证明扫描件,需纸质版文件的,可向协会说明情况,协会通过快递方式送达。
  维权、投诉查处工作联系人:门伟明
  咨询电话:0411-82308005
  电子邮箱:lxmsc@vip.163.com   六、党委办公室
  1.关于积极分子备案、党员调转组织关系、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相关事项,请先电话咨询党委办公室,确认相关材料后,可先将电子版材料发到协会邮箱进行预审,符合要求后再邮寄至党委办公室。
  2.关于党的基层党组织的设立、注销,党的基层组织换届、书记改选等事宜,请先报至所属的区市县代表处党委(总支、支部),由各区市县代表处党组织与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电话联系确认后,通过快递方式报至律师行业党委,批复文件将通过快递方式寄回。
  3.关于律师加入民主党派、党员开具现实表现证明等其他事项,请致电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党办联系人:于波
  咨询电话:82305666-607   七、特殊时期,请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严格遵守上述工作流程,如采取预约方式到协会办理相关事项的,请务必佩戴口罩。各项会员服务工作现场恢复正常办理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大连市律师协会网站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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